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关注南非版权法修正案草案中公共利益的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5-08-24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南非
字号: +-
563
        本周(8月10日至14日)在南非比勒陀利亚举行的会议引起了南非知识产权业者对意义深远的《版权法修正案》草案的目标进行热烈争辩。 

        关于网络权,文化发展和平衡特征的南非版权改革会议于8月11日在比勒陀利亚进行。 

        一天的会议将社会活动分子、法律职业者、学者和政府代表汇聚一起,审阅政府公报3周前公布的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有30天的公众评论期。 

        Tobias Schonwetter,开普敦大学知识产权部门主管和知识共享组织的地区协调员,在开幕词中强调此次会议将集中讨论修正案的公共利益方面。 

        他说:“版权法的客体是知识,也就是文化材料。获得知识产权并不是结束,最终的目标应该是更加实用的,我们应该怎样在数字时代让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保持权利的平衡?”,他还说这次的修正案“整体方向是对的”。 

        贸易工业部政策和立法部门的主任Macdonald Netshitenzhe在他的开幕讲话中概述了此次修正案的产生过程,当然也讲了其他一些内容。 

        他说,当地音乐人向政府抱怨版税难以获得,也正是这个事情促成了南非版权法修正案的草拟。Netshitenzhe还说,修改之前的南非现存的版权法太“古老”。 

        本次会议还有来自艺术文化部的政府代表参加。 

        Lucy Mahlangu,艺术文化部负责多边事务和资源的主管,强调了政府对版权的立场。 

        她说:“创造获得的版权是财富的根源,因此对我们来说在国内和国际上都保持平衡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历史上有一个特定群体是更加平等的。让我们看看保护的是谁的权利,让我们看看那六七个大的知识产权所,它们在保护谁的权利?我们还要记住,还有大批人的知识产权并没有获得保护。” 

        谷歌版权顾问Fred vonLohmann提醒与会代表们,网络上正在持续不断地创造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内容,版权立法急于了解并跟上。 

        他说:“我希望能够说服你们记得那些传统知识产权业者之外的新兴创造者和技术平台,超过99%的创造性作品是由个人基于非商业目的创造的。这些都不是传统版权考虑的领域。对他们来说版权怎么都不合身。创造者们在尝试自己解决这些问题,比如通过知识共享的方式,试图改变初始设置。现在的事实是,版权法并未将非商业使用者与其他人区分开来。” 

        会议代表们选出了修正案中他们认为目前还不可行的内容,然后在有政府代表参与的情况下提出了一些建议。 

        很多在场代表表示将在公共评论期内提出更多的书面意见给政府。 

        Schonwetter提出了修正案草案中的公平交易和合理使用的问题。他觉得草案试图将这两者合二为一。 

        他说:“我认为12a条应该有所改进,合理使用和公平交易之间似乎存在混淆。公平交易被限制在特定目的中。但是合理使用没有这样的限制。12a条将两者混在一起,我们会把这个问题提交政府。” 

        Marc Shwinges,跨媒体非洲咨询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南非荧幕联盟的主席,谈到了被委托为广播组织制作内容的南非电影制作公司面临的困难,建议修改修正草案第21条。 

        Shwinges说:“对于委托作品而言,某些类型的创造性作品是由委托者享有作品版权的。21条包括肖像照片,录音制品、电影作品(包括纪录片)和制作。在南非,我们还要看看金融模式。在一个多平台的模式中,我们将看到更多免费的社区广播。我们不能忽视作品会在不同层面被利用,因此我们规定委托创作的广播组织在一般情况下享有版权。” 

        Shwinges继续说:“广播组织拥有版权,但不想将其许可给竞争者。竞争者想要将作品的观众群尽可能扩大。我们需要解决21条的问题,权力的立场是错误的。” 

        Anriette Esterhuizen是进步通信协会的执行主管,该协会是一个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发展的组织网络。他认为修正案:“平衡权利的想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我提倡公共利益,你该如何平衡图书管理员和大的跨国公司的权利呢?他们的发言权并不平等,这是很具有挑战性的。” 

        她说,“抑制版权是经常需要的,而且也会是很有利的。”(编译自ip-watch.org)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