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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对知识产权保护采取强硬立法

发布时间:2015-08-12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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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称泰国修订后的《版权法》将为知识产权所有者,特别是电影和其他数字内容版权所有者提供更强大的保护。 

        该法于8月4日开始生效。 

        计算机和网络法律专家Paiboon Amornpinyokait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违规者将面临三个月至两年不等的监禁和介于5万到40万泰铢的巨额罚款。 

        泰国商会大学艺术传播学院的院长Mana Treelayapewat表示,强大的版权法将有助于营造尊重他人创造性工作的文化,尤其是在青少年时期的文化。 

        Sanook.com内容业务的负责人Jakrapong Kongmalai表示,从长远来看泰国的创意产业将因修订后的《版权法》而受到推动,并且如果人们确定自己的所有权会受到更好的保护,那么越来越多的人将受到鼓励去创作作品。 

        Jakrapong Kongmalai表示:“这项法律将推动原创内容的创作者的增加,因为创作生态系统变得更加有利。例如,如果你是一个非常好的摄影师,你的作品在网络上受到充分保护,这样你就可以从你的工作中赚取合理的收入。” 

        “我认为我们将会养成一个将创造性作品归于其所有者并辨别网上内容来源的新习惯。如果你是一个博客使用者,你可能需要对你博客中使用的照片进行小额支付。这将有助于减少互联网上假冒和未经核实的数据的数量。” 

        减轻国际压力 

        Paiboon Amornpinyokait表示,新的版权法也将缓解针对泰国知识产权保护(IPR)的国际压力,尤其是关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电影在泰国进行上映时所有权受到侵犯的情况。 

        他表示:“根据新的版权法,复制电影将既会被判处监禁也会面临巨额罚款。”他补充说,泰国在过去多年内都面对着根除这些非法行为的国际压力。 

        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15年4月的最新报告中显示,泰国由于其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仍然连续第八年被保留在优先观察名单上。这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销售盗版的美国电影和在互联网上未经授权销售数字内容。 

        PaiboonAmornpinyokait表示,新版权法的监禁条款比计算机法规定的六个月监禁条款更为严苛,这体现了政府杜绝版权侵权的意向。 

        他说,但是,民众和社会媒体以及个人可以使用所有形式的数字内容,即发布到网上的文本、照片、视频和图象,前提是经过所有人的事先同意。 

        他补充说:“只要他们标明数字内容的来源并且不改变所有权的标志,他们可以合法将这些数字内容用于非商业用途。然而,如果这些数字内容在Facebook 或者Tweeter上通过分享、网页浏览或者‘点赞’用于商业利益,那么商业安排则是必需的。” 

        对于那些隐私权受到侵犯的人,他们可以凭借法院指令,删除网站、移动网站和互联网上的侵权内容。 

        Mana Treelayapewat表示,泰国政府将要加强新版权法的公关活动,因为许多人仍然不知道该法律,而其他一些人则不清楚如何处理受版权保护的数字内容。 

        他说:“目前很多网上内容的来源是不能识别的或者版权所有者的作品被使用时自己并不知情。大家必须改变这些习惯来遵守新的版权法。” (编译自nationmultimed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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