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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著作权法修正案》加强数字版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4-05-04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杨建兴 贺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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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著作权法修正案》,并将于2015年1月正式生效。按照新法案规定,出版社对所发行作品出版权的维权范围将由纸质书籍扩大到数字出版物。也就是说,此后,日本出版社可以代替作者,出面要求相关网络盗版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此举不仅有利于减少网络盗版,还将有利于促进数字出版物在日本的普及。

  新的著作权法规定,出版社可以与作家等著作权人签订数字出版权合同。合同生效后,出版社可以要求相关侵权人停止网络侵权行为,但出版社同时必须承担在一定时间内出版数字图书的义务。

  日本的出版权此前一直只适用于纸质出版物,因此一旦发生网络盗版侵权,只有著作权人本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根据日本出版行业团体——日本书籍出版协会的推测,2011年网络盗版侵权行为所涉金额至少为270亿日元。

  此前,日本出版公司已经在普及正版数字图书方面做了诸多尝试。出版业大亨角川公司已于2014年3月起开设网站,为智能手机和电脑用户免费提供200多部该社连载的漫画作品,并将其中40余部作品翻译成中、英文。如该网站获得成功,该公司还考虑今后出版收费数字图书。此外,社交游戏公司DENA也于2013年12月推出了专供智能手机用户免费阅读的漫画杂志,其中连载的40余部作品可以供中、英文读者阅读。今年5月还将发行日语版单行本纸质图书及数字图书,该公司正在进一步探讨发行其他语种翻译作品的可能。

  日媒称,新的著作权法在打击盗版方面的效果值得期待,但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更多的出版社与著作权人依据该法签订数字出版权合同。以网络盗版侵权多发的杂志连载漫画为例,日本业内人士指出,此前相关方面往往根据杂志的销售量签订漫画单行本等的出版权合同,如果不能根据新的著作权法及时签订数字出版权合同,一旦发生网络盗版侵权行为,版权方将陷于被动。

  此外,出版社与作家之间还存在签订合同本身就不彻底的问题。为改善这一状况,去年起日本的出版社和作家团体就开始行动起来,制作出版权合同模板等。此外,解决合同纠纷的相关对策也正在研究之中。

  日媒称,数字出版物在美国占到整个出版市场的三成份额。相比之下,2013年,日本国内的数字图书和杂志销售额为1010亿日元,仅占整个出版市场的6%。《著作权法修正案》的出台,有望在打击盗版和增加数字出版物市场活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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