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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判定谷歌YouTube并未侵犯维亚康姆版权

发布时间:2010-06-25 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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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6月2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近日美国法院做出判决,驳回美国媒体业巨头维亚康姆(Viacom)对谷歌和YouTube侵犯版权的起诉。
        早在2007年,维亚康姆就对谷歌和YouTube提起法律诉讼,指控谷歌旗下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上的大量视频内容侵犯了维亚康姆版权,并要求YouTube为此支付10亿美元的赔偿金。维亚康姆声称,YouTube网站上有数万段视频侵犯了其版权,导致维亚康姆遭受数亿美元的损失,而谷歌和YouTube明知这些视频侵犯版权,但仍未采取任何措施阻止这些视频的上传。
        但近日,美国纽约曼哈顿地区联邦法官路易斯.斯坦顿(Louis Stanton)发布了一份长达30页的判决书,认为根据联邦版权法,仅仅凭借视频被非法发布这一“普遍观点”便要求谷歌和YouTube为此负责是不妥当的。该判决书写道:“仅凭普遍观点判断此类行为是不够的。”
        判决书发布后,维亚康姆表示,将向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维亚康姆表示,斯坦顿的判决“从根本上是错误的”,这个判决既不符合国会推出版权法的初衷,也不符合近期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
        媒体公司的最大难题
        这起案件的核心问题也正是过去十年媒体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如何在不放弃电视剧、电影和音乐版权的情况下赢得互联网用户?美国1998年出台的联邦法律《数字千年版权法案》被看作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项试验。该法案规定,发明绕过反盗版措施的技术属于违法行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当为用户侵犯版权的行为承担有限的责任。
        维亚康姆表示,被上传到网站上的侵权作品包括很多热门视频。Needham & Co.分析师劳拉.马丁(Laura Martin)表示:“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对于内容创作者来说,他们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网络侵权者的侵犯。内容创作者理应获得报酬。这只是一个开始,而非结束。维亚康姆绝对不会就此罢休。”
        谷歌法律总顾问肯特.沃克(Kent Walker)在官方博客上表示,这一判决“是一场重要的胜利,不仅对谷歌是如此,对于全球数十亿使用互联网交流和共享体验的用户来说同样如此。”
        安全港声明
        谷歌和YouTube表示,根据数字版权法律,他们处于“安全港声明”的保护之下。斯坦顿法官对此表示同意,并表示,要求服务提供商负责发现哪些上传的内容属于侵权是“违背法律规定和运作的”。
        斯坦顿要求双方在7月14日之前将本案遗留问题提交到法院。Broadpoint AmTech分析师本杰明.施切特(Benjamin Schachter)表示:“当然对于谷歌来说,由于近期出现了不少关他们的监管和法律负面新闻,而本案的胜诉肯定是一件积极的事情。”
        谷歌于2006年11月以16.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YouTube。今年早些时候,YouTube表示,用户每分钟上传到YouTube网站上的视频量达到24小时。在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谷歌表示甚至连维亚康姆的管理人员也曾向YouTube上传视频,而且是在维亚康姆向谷歌提起诉讼之后。
        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措施
        谷歌已经开发出一种技术,允许内容所有者自动发现YouTube网站上的版权保护视频,进而帮助他们迅速删除受保护内容。另外,微软和迪士尼在版权保护方面也有自己的指导原则。
        Gabelli & Co分析师克里斯托弗.马兰吉(Christopher Marangi)表示:“电影和电视产业吸取了音乐业的教训,也就是要以授权许可的方式满意用户的需求,同时孤立非授权使用内容者。”
        如今,美国观众已经习惯于通过ComedyCentral.com和Hulu.com网站收看电视剧和电影。同时,YouTube也寻求通过许可协议添加全长电影,作为用户上传的短片视频剪辑的补充。
        马兰吉表示:“这是在线内容发行和消费领域的一个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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