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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局有望被赋“特殊司法管辖权”加大打击假冒商品力度

发布时间:2010-04-1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标签: 韩国 K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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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打击假冒商品,一项有关特殊司法管辖权的法律草案已于日前提交至韩国国会。草案一旦获得通过,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将被赋予相应的假冒商品搜查、查封等特殊管辖权,以提高打击假冒商品的效率。
  
        2009年初,KIPO将打击假冒商品的“一个小组,4名调查员”的编制扩大为“三个办公室,12名调查员”,以便能够覆盖韩国各主要城市。2009年共处理销售假冒商品案件2,971件,与2008年的1,181件相比增加了152%。虽然扩大编制有效控制了假冒商品的销售,却由于缺乏相应的调查权力而不能根除假冒商品的制造和传播。
  
        目前,韩国对于假冒商品的管控,主要由KIPO与地方政府或者同警方以及检察公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共同进行。然而由于KIPO和地方政府对于违法行为仅仅有权责令改正,没有其他强制性法律权力,而检察公署和警察机关的工作重心又被其他类型案件所占据,因此很难对假冒商品行为进行系统、有效的管控。
  
        实际上,目前在韩国已有18个政府部门适用“特殊司法管辖制度”,如文化体育观光部对非法软件实行管控、韩国海关对于海关侵权行为实行管控等等。(何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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