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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称的“信誉品牌”被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美国读者文摘协会将其告上法院。近日,一中院受理了该案。
原告读者文摘协会是美国纽约一家公司,2005年9月14日,原告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读者文摘信誉品牌 TRUSTED BRAND”商标,后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该商标中的中文“信誉品牌”及对应译文“TRUSTED BRAND”均为申请商标显著识别部分,将它们用作商标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品质产生误认,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故予以驳回。
原告读者文摘协会不服该驳回裁定,向法院诉称:申请商标主体部分为“读者文摘”,被告对商标显著部分认定有误。申请商标的本意为由“读者文摘”主办的“消费者投票”选择“信誉品牌”活动,“信誉品牌”和“消费者投票”属于商标标识的描述部分。申请商标为组合商标,由繁体汉字“读者文摘”,简体汉字“信誉品牌”、“消费者投票”,英文“TRUSTED BRAND”,及一个圆环图形、四个星形图形。上述标识不含有任何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不良文字、图形或则会其他构成要素。亦未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故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商评委作出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决定。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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