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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告美国红十字会侵权

发布时间:2007-08-1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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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红十字会能不能用红十字标志?”美国著名卫生护理品厂商强生公司的回答是“不能!”

  强生最近以侵犯其红十字商标使用权为由,把美国红十字会告上法庭。美国红十字会10日强势应诉,并称强生此举极为“无耻”。

  强生公司8日向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起诉美国红十字会,称后者非法将红十字标志用于营利性活动,即授权一些公司将红十字标志出于商业目的,标在各种商品上。

  为此,强生要求美国红十字会停止销售带红十字标志的商品,赔偿强生由此所受损失和相关诉讼费用,销毁此商标存货,并返还销售这种商品所获利益。

  对此,美国红十字会发言人卡里•马丁10日说,他们对强生此举大感“惊诧”,因为美国红十字会“从1903年起就在美国出售印有红十字标志的急救包”,也没见强生有过异议。

  美国红十字会主席马克•埃弗森同日发表声明说,全世界的人都“把红十字标志看作人道主义的象征。红十字会将有力维护自身标志和使命”。

  美国红十字会列出自己有权使用红十字标志的种种依据,比如该组织1881年就开始使用这一标志,而强生1887年才开始用它,而且美国国会1905年时就授权美国红十字会使用此标志。

  强生公司则说,它拥有红十字商标使用权已有100多年。强生指出,美国红十字会创始人克拉拉•巴顿和强生公司在1895年时达成协定,红十字会承认强生公司“对作为商标的红十字标志拥有专用权”,即强生公司在商业上垄断使用红十字商标,而红十字会可以在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红十字标志。

  强生公司说,红十字会现在将这个标志用于营利性活动,明显违约。而红十字会反击说,1895年的协定从未生效,因为美国从未通过相关法规,协定“无法可依”。

  美国国会1905年立法规定,除红十字会和强生公司外,任何第三方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均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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