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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进一步揭示专利主张实体

发布时间:2016-10-10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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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一份报告,内容涉及审查专利主张实体(PAE)的运作方式并建议政策制定者应进行改革。 

10月6日,一份名为《专利主张实体活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一项研究》的报告已发布。该报告审查了PAE(也被称为非执业实体)过去5年的执业情况。 

报告称,PAE指的是从第三方获得专利并通过主张专利权而起诉涉嫌侵权人获取利润的企业。 

PAE主要通过与涉嫌侵权人的许可谈判和侵权诉讼盈利。 

在此项研究中,FTC审查和分析了来自22个PAE和2500多个附属公司与实体的信息。 

报告审查了PAE在2009年和2014年间的实践。 

FTC在报告中称,PAE使用了两种“不同的”商业模式,即“专利组合PAE”和“诉讼PAE”。 

专利组合PAE的谈判涉及大型专利组合的授权,通常包含成百上千的专利,不会首先起诉涉嫌侵权人。 

研究指出,专利组合PAE在已报备的授权中占9%,创造了80%的收入,其数额约为32亿美元。 

诉讼PAE起诉潜在的被授权人,并在与被告签订授权协议后不久和解。这些实体的典型特征是拥有较小的专利组合,通常包含的专利少于10项。 

授权的总专利许可费少于30万美元,据估算这相当于专利侵权诉讼辩护的“早期诉讼成本的下限”。 

报告称,这些相对“低廉的费用”和诉讼PAE的行为与“侵扰诉讼”是一致的。 

另外,研究指出诉讼PAE提起了96%的法律诉讼,占许可记录的91%,其创造的利润占到所报备数额的20%(约8亿美元)。FTC在报告中还建议政策制定者进行“程序和实体”改革。 

报告称,“先前的文献”已尝试鉴定“潜在损害”和专利主张行动的利益。 

这些损害包括专利主张行动会增加与所议专利技术价值不符的诉讼和授权成本,这会对产品和服务施加“不必要”的税额。 

其次,报告称这些法律诉讼“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新兴公司和小公司,进而“抑制创业精神”。 

另外,报告列出了PAE的潜在利益,比如投资者能够更有效地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以对抗被告侵权人。 

报告最后认为,决定PAE是否有害或者有利要根据“情形”和“具体环境”,有些人认为非执业实体“不应该受责”,而是“需要改革的残缺专利体制”的一部分。 

FTC主席伊迪丝.拉米雷斯(Edith Ramirez)称,“该报告极大地促进了我们对PAE的理解,并为当前政策讨论提供了实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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