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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加拿大知识产权局、新加坡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9月1日分别启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两项PPH试点均至2015年8月31日止。
根据中加两局共同决定,中加PPH试点将自2015年9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18年8月31日止,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关于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联合意向性声明》,中新PPH试点将自2015年9月1日起延长2年,至2017年8月31日止,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根据中加两局共同决定,中加PPH试点将自2015年9月1日起延长三年,至2018年8月31日止,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关于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联合意向性声明》,中新PPH试点将自2015年9月1日起延长2年,至2017年8月31日止,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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