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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日本健康器械企业欧姆龙诉称百利达侵犯其体重计商品外观设计专利一案,东京地方法院2月底下达了一审判决,命令百利达向欧姆龙支付约1.29亿日元。
百利达的“脂肪测量仪FS-100”-欧姆龙和百利达外观侵权案均申诉,不过根据日本媒体的最新消息,两家企业都对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表示不服。百利达和欧姆龙方面分别于3月9日、10日提出申诉。
引发问题的是欧姆龙的“体脂计HBF-212”等2个机型和百利达的“脂肪测量仪FS-100”。这些产品均在玻璃表面设有4个电极部分,中间的液晶部分显示脂肪系数等,欧姆龙2011年注册了外观设计专利。
欧姆龙提出百利达销售的体重计外观设计和欧姆龙的完全一样,并提起诉讼要求百利达停止生产侵权产品等。
百利达的“脂肪测量仪FS-100”-欧姆龙和百利达外观侵权案均申诉,不过根据日本媒体的最新消息,两家企业都对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表示不服。百利达和欧姆龙方面分别于3月9日、10日提出申诉。
引发问题的是欧姆龙的“体脂计HBF-212”等2个机型和百利达的“脂肪测量仪FS-100”。这些产品均在玻璃表面设有4个电极部分,中间的液晶部分显示脂肪系数等,欧姆龙2011年注册了外观设计专利。
欧姆龙提出百利达销售的体重计外观设计和欧姆龙的完全一样,并提起诉讼要求百利达停止生产侵权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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