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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or回应佳能起诉 称无侵权风险

发布时间:2015-01-08 来源:再生时代 作者:
标签: 佳能 Arm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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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前,佳能向德国杜塞尔多夫(Düsseldorf)地区法院提交专利诉讼案,起诉包括德国ARMORSA公司,ARTECH公司,Pelikan Vertriebsgesellschaft mbh&Co.KG公司以及Pelikan旗下其它多家子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侵犯其在德国地区申请通过的第2,087,407号欧洲专利。

  近日,此次诉讼被告之一的德国ARMORSA公司对佳能的控诉作出了回应。该公司发表声明称,将“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RMOR在声明中表示,“ARMOR目前只使用原装厂商的万向节耦合连接头,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在生产实践中,ARMOR确保其工厂生产的所有再生硒鼓尊重佳能专利,因此在佳能起诉书中提及的产品无侵权风险。”

         佳能持有的第2,087,407号欧洲专利(公告号为EP2087407B1)提交申请日为2007年12月25日,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7月17日。该专利保护对象为激光打印机的感光鼓组件,处理盒及打印机配件。该专利的指定有效国家及地区包括32个:澳洲、比利时、保加利亚、瑞士、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德国、丹麦、爱沙尼亚、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拉脱维亚、摩纳哥、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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