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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院裁决:基于计算机模拟的技术方法具有可专利性

发布时间:2011-10-11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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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高等法院已推翻了英国知识产权局的一项决定,并明确表示即使技术设计方法完全在计算机上(如模拟软件)得以实施,但仍具有可专利性。

英国知识产权局之前驳回了一系列来自哈利伯顿公司(Halliburton)通过各种计算机模拟描绘牙轮钻头设计方法的专利申请,其驳回的理由是这些设计方法涉及心智活动的方法,心智活动是被英国法律排除在可专利性外的。英国高等法院在该案的起诉中驳回了上述观点,坚持认为哈利伯顿公司的发明不是心智活动方法,其理由是牙轮钻头设计方法显然是通过计算机才得以实施,可专利性例外仅适用于心智活动方法。

Marks & Clerk律所合伙人、知识产权专家Mark Kenrick评价道:“英国专利法将心智活动、计算机程序和数学方法排除在专利性之外。但高等法院明确表示,有关牙轮钻头的设计过程既不是一种电脑程序也不是一种数学方法。它提供了两种例外情况之外的技术,即钻头设计过程。而且,鉴于这种方法在计算机中得以实施,故不能被认为是心智活动。诚然,尽管技术程序在实施过程中都是基于计算机,但它们仍具有可专利性。与欧洲专利局相比,英国知识产权局不幸赢得了对软件专利充满敌意的名声。法院的决定表明,与心智活动有关的例外范围很窄,不能影响基于电脑的发明的可专利性。”

与心智活动有关的例外的正确界限有段时间在英国是颇具争议的话题,不同的法官对例外的范畴持有不同的观点。现有的裁定是根据欧洲专利局的立场而作出的,即基于计算机的模拟方法从本质上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这一裁决进一步澄清了可专利性法律,是继有关塞班操作系统(2008年)裁决之外的又一重大裁决。 (编译自automotivetestingtechnologyinternation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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