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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日前就延长临时专利申请期限草拟了一项提议,并以官方网站和书面公开形式征询公众意见。根据该提议,现行的12个月临时专利申请期限将延长至24个月,以期给予专利申请人更多的时间决定是否对专利申请寻求专利保护。申请人可因此延迟缴纳相关额外费用,并在延长期内专注于专利申请所涉技术的商业化运作。
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现行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在自提交临时专利申请12个月内,提交相应的非临时专利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不对临时专利申请实施审查和授予专利权,仅为自临时专利申请日起12个月内补交的正式专利申请(适用于发明和植物专利申请)保留一个申请日。但根据新提议,申请人只需在自提交临时专利申请起12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至少包括一项权利要求的非临时专利申请,缴纳基本申请费并提交一份声明。此外,提交的非临时专利申请应当适于公布,且申请人不得提出不予以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有额外12个月的期限来答复补正通知,以及决定是否支付非临时专利申请所需的附加费和其他额外费用。
美国专利商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修改将适用于非临时申请的补正程序,除向申请人提供便利外,亦有利于美国专利商标局和公众有充足的时间将临时专利申请所涉技术纳入现有技术。同时,申请人在足够长时间的慎重考虑后,有可能放弃进一步提交需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非临时专利申请,进而减轻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工作量。(任晓玲)
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现行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在自提交临时专利申请12个月内,提交相应的非临时专利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不对临时专利申请实施审查和授予专利权,仅为自临时专利申请日起12个月内补交的正式专利申请(适用于发明和植物专利申请)保留一个申请日。但根据新提议,申请人只需在自提交临时专利申请起12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至少包括一项权利要求的非临时专利申请,缴纳基本申请费并提交一份声明。此外,提交的非临时专利申请应当适于公布,且申请人不得提出不予以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有额外12个月的期限来答复补正通知,以及决定是否支付非临时专利申请所需的附加费和其他额外费用。
美国专利商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修改将适用于非临时申请的补正程序,除向申请人提供便利外,亦有利于美国专利商标局和公众有充足的时间将临时专利申请所涉技术纳入现有技术。同时,申请人在足够长时间的慎重考虑后,有可能放弃进一步提交需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非临时专利申请,进而减轻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工作量。(任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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