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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开庭审理了两起美国科勒公司诉贝朗(上海)卫浴设备有限公司、贝朗(广州)卫浴器材有限公司等专利侵权纠纷案。该案原告系世界著名的美国公司,其在厨卫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以及整体规划方面有重大影响。被告两贝朗公司均系美国在华独资公司。
原告美国科勒公司针对涉案溢流按摩浴缸申请了两项专利,一项是发明专利,一项是外观设计专利。原告的发明专利是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进入中国的,通过PCT途径专利权人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多个国家的专利申请,这也就意味着原告有能力在多国范围内获得专利权。
在庭审中,原、被告言辞激烈各不相让,就发明专利中的必要技术特征的认定;就沐浴池、溢出槽、管路和泵等技术特征;就外观设计专利双方展开辩论。
科勒公司归纳了涉案被告产品与其专利所有相同和相似之处,主张其被告产品与其专利相似,构成侵权;贝朗公司总结了所有涉案被告产品与该专利的不同之处,认为基于如此多的不同之处,被告产品与原告专利直接整体上不构成相似。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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