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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专利审判院判决:韩国首尔半导体的创意权无效

发布时间:2008-06-13 来源:日经BP社 作者:
标签: 韩国 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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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年6月10日,日亚化学发布消息称,韩国专利审判院于2008年5月22日就日亚化学工业与韩国首尔半导体的创意权诉讼作出裁决,首尔半导体创意权无效。

  该诉讼是日亚化学于07年7月24日对首尔半导体提出的。日亚化学工业主张,“首尔半导体的创意权(注册第364186号)与日亚化学工业此前公开的创意权(设计注册公告,第294490号的类似第2号)相似,应视为无效”。韩国专利审判院的裁决认可了日亚化学工业的主张。此次被判为无效的创意权是首尔半导体关于侧面发光型发光二极管的有关设计。(记者 加纳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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