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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功办结首笔商标质押贷款

发布时间:2011-06-2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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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以商标作质押向辽宁省朝阳市银行贷款的3000万元划拨到账。这是《辽宁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办法》实施以来,该省成功办结的第一笔商标质押贷款。

  据悉,朝阳市工商局和朝阳市龙城区工商局两级商标部门在深入企业走访中了解到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在加大技术投入、与国际某知名酒水企业进行深度开发和合作经营过程中出现了暂时的资金困难。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池之王”商标为辽宁省著名商标,“池之王”系列产品达60余个。朝阳市工商部门以《辽宁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办法》为依据,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对“池之王”商标品牌价值评估工作。同时积极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指导借贷双方下载并正确填写《商标专用权登记申请书》,并多次与辽宁省工商局商标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协调沟通。今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为出质人辽宁天池葡萄酒有限公司和质权人朝阳金融机构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使借贷双方顺利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权利质押合同》等合同。截至目前,此项贷款及备案工作已全部完成。(记者 刘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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