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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进展明显,全年新增专利权质押金额560亿元,惠及2000余家企业。对其中20件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相关企业当年累计新增销售额37.7亿元、利润3.2亿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时期,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总额达1533亿元,年均增长58%,惠及企业5000余家,对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创新成果运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石家庄多康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以6件节能环保采暖炉专利权获得质押贷款8000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使企业在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方面可以投入更多资金。同时,金融机构对企业专利产品的认可也有效提高了产品知名度,相关产品年销售量由1.6万台攀升至12万台,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同比增长650%。
据了解,为加快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探索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分析、质押融资风险管理以及质物处置等工作。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呈现出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态势。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排名前十的省区市依次为山东(80.26亿元)、宁夏(71.46亿元)、广东(58.94亿元)、辽宁(41.92亿元)、浙江(36.38亿元)、北京(33.60亿元)、内蒙古(30.05亿元)、福建(23.16亿元)、江苏(21.95亿元)、四川(20.40亿元);质押项目数排名前十的省区市分别为浙江(240件)、陕西(235件)、山东(205件)、北京(192件)、广东(169件)、江苏(161件)、福建(142件)、安徽(112件)、天津(100件)、四川(71件)。
《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1000亿元,业务开展范围至少覆盖50个中心城市和园区,全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现普遍化、常态化和规模化开展。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探索投融资联动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模式,完善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时期,我国专利权质押融资总额达1533亿元,年均增长58%,惠及企业5000余家,对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创新成果运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石家庄多康采暖设备有限公司以6件节能环保采暖炉专利权获得质押贷款8000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使企业在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方面可以投入更多资金。同时,金融机构对企业专利产品的认可也有效提高了产品知名度,相关产品年销售量由1.6万台攀升至12万台,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同比增长650%。
据了解,为加快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探索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分析、质押融资风险管理以及质物处置等工作。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呈现出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态势。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排名前十的省区市依次为山东(80.26亿元)、宁夏(71.46亿元)、广东(58.94亿元)、辽宁(41.92亿元)、浙江(36.38亿元)、北京(33.60亿元)、内蒙古(30.05亿元)、福建(23.16亿元)、江苏(21.95亿元)、四川(20.40亿元);质押项目数排名前十的省区市分别为浙江(240件)、陕西(235件)、山东(205件)、北京(192件)、广东(169件)、江苏(161件)、福建(142件)、安徽(112件)、天津(100件)、四川(71件)。
《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1000亿元,业务开展范围至少覆盖50个中心城市和园区,全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现普遍化、常态化和规模化开展。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探索投融资联动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模式,完善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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