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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助保贷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助保贷业务。
去年12月,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达成合作意向,签署《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今年6月,省知识产权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缓释银行运营风险。省财政设立1000万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偿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国有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助保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贷款本息损失。
助保贷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向福建省(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专利权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在借款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抵质押担保的基础上,由借款小微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根据《通知》,申请专利权助保贷对象为在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专利权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的认定标准执行,可办理质押的专利权包括自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按规定,申请企业需提供不低于贷款额度40%的抵质押担保,每家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时间不超过1年。优先支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企业。
去年12月,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达成合作意向,签署《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今年6月,省知识产权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缓释银行运营风险。省财政设立1000万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偿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国有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助保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贷款本息损失。
助保贷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向福建省(计划单列市除外)具有专利权的小微企业发放的,在借款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抵质押担保的基础上,由借款小微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的信贷业务。
根据《通知》,申请专利权助保贷对象为在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专利权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的认定标准执行,可办理质押的专利权包括自主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按规定,申请企业需提供不低于贷款额度40%的抵质押担保,每家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时间不超过1年。优先支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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