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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下达2015年度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经费。泉州市共有10家企业获得269.8万元贴息补助,占福建省贴息资金的28.72%。
近年来,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加大《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泉州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根据规定,省级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低于基准利率的以实际利率的30%为准,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14年度泉州市有3家企业获得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117.6万元;3家企业获得泉州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51.86万元。
近年来,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加大《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泉州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根据规定,省级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低于基准利率的以实际利率的30%为准,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14年度泉州市有3家企业获得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117.6万元;3家企业获得泉州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51.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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