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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创专利权质押贷款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5-07-02 来源:青岛市科技局 作者:曹晨
标签: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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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千帆计划”,加快推进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近日,青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青岛保监局联合出台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国内开创了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的青岛模式,为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开辟了新路径。

  一、开创保险撬动贷款新模式。《实施细则》以拓宽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风险为目标,开创了以保险撬动专利质押贷款的新模式,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和银行三方共担融资风险,有效化解了因专利是无形资产,而给银行带来贷款高风险的问题。

  二、强化“四补”政策引导。为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各方参与专利质押的积极性,《实施细则》提出了“四补”政策:一是对专利质押贷款给予50%的贴息资助;二是对三年的保险费给予部分资助;三是对参与专利评价的中介机构给予资助;四是对质押专利处置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给予50%资助。通过以上政策的落实,可以大幅降低大幅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三、突出市场化运作。在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推动专利质押融资的市场化发展。一是改变了风险转移由政府资金托底的传统做法;二是保险费资助三年递减,三年资助比例分别为80%、60%、40%,三年后不再资助,由企业根据信用和经营情况,按市场化运作。

  四、整合中介服务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和保险经纪公司等中介服务资源介入专利质押融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保障了专利质押融资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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