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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专利权质押贷款可享“四补”

发布时间:2015-06-11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赵笛
标签: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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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下午,青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青岛保监局联合出台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资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国内开创了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的青岛模式,为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开辟了新路径。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缺乏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和银行贷款资信,难以获得金融支持一直困扰着这些企业的发展。我市出台的政策在四方面给予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实在在的帮助。 

        《细则》以拓宽融资渠道、化解融资风险为目标,开创了以保险撬动专利质押贷款的新模式,由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和银行三方共同承担融资风险,大幅降低了商业银行的放贷风险,提高了银行以专利为质押向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 

        为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各方参与专利质押的积极性,《细则》提出了“四补”政策:一是对专利质押贷款给予50%的贴息资助;二是对三年的保险费给予部分资助;三是对参与专利评价的中介机构给予激励;四是对质押专利处置发生的专利评估费给予 50%资助。通过以上政策的落实,显著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新政策一方面改变了风险转移由政府资金托底的传统做法;另一方面,采取了保险费资助递减的方式,引导企业按市场化模式融资。文件规定,三年保险费资助比例分别为80%、60%、40%,三年后贷款保险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细则》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和保险经纪公司等中介服务资源介入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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