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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让电视转播权令国际奥委会财源滚滚
据国际奥委会(IOC)官方消息,1980年国际奥委会的流动资产不足20万美元,而在2001年~2004年筹办雅典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的收入达到了42亿美元,其中53%的收入来自转播费,这一数据显示,授权转让电视转播权所获取的版权费是目前IOC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也让IOC从当初的“赤贫”变成现在的“富可敌国”。电视版权售让费以天文数字激增。
IOC官方曾公布过一组数字: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IOC所获得的转播收入仅1.0l亿美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突破10亿美元;2004年举办的雅典奥运会更创下14.82亿美元的新高,这是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电视转播收入的5倍。时隔4年,这一纪录可能让2008年北京奥运会刷新,近日路透社报道称,IOC2005年到2008年间的总转播费可能达到25亿美元,北京体育大学教授易剑东预计其中的电视转播权售让费可达到17亿多美元。
人们也许会问,为什么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售让费能够快速激增?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体育天生是优质的电视资源,能够极大地聚焦亿万观众的眼球,正是由于受众面广泛且数量巨大,为电视转播商带来了巨额的广告回报,使得电视转播商愿意花“血本”购买转播版权。国际奥委会高价售让电视转播权的策略不仅让电视观众享受了奥运视觉盛宴,也让以“天文数字”购买其版权的企业因搭上奥运顺风船后倍觉物超所值,赚了个盆满钵满。早在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激烈的转播权竞争就让转播费打破了以往不足1亿美元的历史纪录,美国三大广播公司之一的ABC以2.25亿美元夺得美国的电视转播权,这个价格是1976年美国转播权价格的10倍,是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的3倍。在1984年奥运会前,奥运筹办资金95%来自转播权,之后大约为50%,比例虽然下降,但金额却越来越惊人。到1988年汉城奥运会时,美国电视转播权最终被当时还处于亏损状态的NBC以3.09亿美元买下。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尝试了多层次的电视营销策略:各国主要的广播公司在购买了奥运会在相关国家的转播权后,可以许可本国有线电视公司和卫星广播公司使用。这一系列的商业运作,使奥运会的转播版权售让范围更大,影响更广。到1995年6月后,国际奥委会实施了一项长期的电视版权销售计划,其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中美、南美、中东、欧洲等地区的国家级电视机构签署协议,将1996年到2008年之间的奥运会转播权以51亿美元集中卖出。事实证明,国际奥委会提前明确转播权的策略不仅保证了奥运会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各被授权的电视台为了能让自己的付出得到更好、更多的回报,也竭尽全力地改进转播技术,扩大电视在一般民众中的影响。
央视资深体育主持人张斌最近在博客中称,著名的市场调查机构AC尼尔森公司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结束后一天便发布了最新的收视数据,美国境内得到IOC授权的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录播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吸引了3420万名电视观众观看,不要小看这个数据,这是今年美国职业橄榄球超级大赛之后美国电视市场上收视率最高的电视事件性转播,甚至超过了奥斯卡颁奖和美国偶像的总决赛。而雅典奥运会开幕式的美国观众总人数为2540万,悉尼奥运会为2730万人。北京与美国东海岸有12小时时差,对于花费了8.94亿美元购得北京奥运会版权的NBC来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然而收视成绩让NBC异常兴奋,也让投放奥运会广告的那些美国广告主异常满意,开幕前两天NBC就宣布,北京奥运会电视广告的收入已达到11亿美元,北京奥运会又是一次既挣钱又挣取高收视率的奥运会。NBC11亿美元的电视广告收入对比支付给IOC的8.94亿美元的电视转播费又算得了什么呢!新媒体成版权收入新增长点
当然,国际奥委会在售让版权方面也在与时俱进,不仅限于电视、广播领域,奥运比赛的电视转播已经扩展到移动终端,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领域进行了进一步的开发。4年前,国际奥委会曾通过网络向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播放了雅典奥运会的内容,2006年通过网络向23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了都灵冬奥会的内容。日前,国际奥委会和Google旗下的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合作,建立IOC自己的视频频道,以提供各种比赛的视频片段和其他奥运会内容。该频道从8月6日起向没有购买北京奥运会独家播放权或网络版权的合计77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服务。国际奥委会表示,这项服务采用了“地理位置封锁”技术,只有获授权地区的网络观众在访问YouTube时能享受到此服务。国际奥委会称,此举的部分目的是尽可能减少赛事的非法转播,以及让部分没有赛事直播地区的体育迷们看到更多的内容。
据专家估计,IOC15%的版权收入将来自新媒体,目前,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以及2012年伦敦夏季奥运会在转播以及新媒体的版权收入方面已经比北京奥运会和都灵冬奥会增长了40%,国际奥委会预计这一数字最终会达到33亿美元。(记者 赖名芳)
相关链接
国际奥委会授权的全球部分电视转播商: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
欧洲广播联盟(EBU)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
日本转播联合体(Japan Consortium)
澳大利亚七网络(Seven Network)
新西兰电视台(TVNZ)
韩国转播联合体(Korean Pool)
拉美国家转播联合体(OTI)
亚洲广播电视联盟(ABU)
加勒比地区转播联合体(Caribbean Pool)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国台湾地区转播联合体(Taiwan Pool)
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ASBU)
南非广播公司(SABC)
南非超级体育频道(Supersport)
波多黎各电视台(Telemundo)
CCTV.com获得北京奥运互联网与手机平台独家转播权(中国大陆及澳门地区)
据国际奥委会(IOC)官方消息,1980年国际奥委会的流动资产不足20万美元,而在2001年~2004年筹办雅典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的收入达到了42亿美元,其中53%的收入来自转播费,这一数据显示,授权转让电视转播权所获取的版权费是目前IOC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也让IOC从当初的“赤贫”变成现在的“富可敌国”。电视版权售让费以天文数字激增。
IOC官方曾公布过一组数字: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IOC所获得的转播收入仅1.0l亿美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突破10亿美元;2004年举办的雅典奥运会更创下14.82亿美元的新高,这是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电视转播收入的5倍。时隔4年,这一纪录可能让2008年北京奥运会刷新,近日路透社报道称,IOC2005年到2008年间的总转播费可能达到25亿美元,北京体育大学教授易剑东预计其中的电视转播权售让费可达到17亿多美元。
人们也许会问,为什么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售让费能够快速激增?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体育天生是优质的电视资源,能够极大地聚焦亿万观众的眼球,正是由于受众面广泛且数量巨大,为电视转播商带来了巨额的广告回报,使得电视转播商愿意花“血本”购买转播版权。国际奥委会高价售让电视转播权的策略不仅让电视观众享受了奥运视觉盛宴,也让以“天文数字”购买其版权的企业因搭上奥运顺风船后倍觉物超所值,赚了个盆满钵满。早在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激烈的转播权竞争就让转播费打破了以往不足1亿美元的历史纪录,美国三大广播公司之一的ABC以2.25亿美元夺得美国的电视转播权,这个价格是1976年美国转播权价格的10倍,是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的3倍。在1984年奥运会前,奥运筹办资金95%来自转播权,之后大约为50%,比例虽然下降,但金额却越来越惊人。到1988年汉城奥运会时,美国电视转播权最终被当时还处于亏损状态的NBC以3.09亿美元买下。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国际奥委会尝试了多层次的电视营销策略:各国主要的广播公司在购买了奥运会在相关国家的转播权后,可以许可本国有线电视公司和卫星广播公司使用。这一系列的商业运作,使奥运会的转播版权售让范围更大,影响更广。到1995年6月后,国际奥委会实施了一项长期的电视版权销售计划,其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中美、南美、中东、欧洲等地区的国家级电视机构签署协议,将1996年到2008年之间的奥运会转播权以51亿美元集中卖出。事实证明,国际奥委会提前明确转播权的策略不仅保证了奥运会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各被授权的电视台为了能让自己的付出得到更好、更多的回报,也竭尽全力地改进转播技术,扩大电视在一般民众中的影响。
央视资深体育主持人张斌最近在博客中称,著名的市场调查机构AC尼尔森公司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结束后一天便发布了最新的收视数据,美国境内得到IOC授权的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录播的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吸引了3420万名电视观众观看,不要小看这个数据,这是今年美国职业橄榄球超级大赛之后美国电视市场上收视率最高的电视事件性转播,甚至超过了奥斯卡颁奖和美国偶像的总决赛。而雅典奥运会开幕式的美国观众总人数为2540万,悉尼奥运会为2730万人。北京与美国东海岸有12小时时差,对于花费了8.94亿美元购得北京奥运会版权的NBC来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然而收视成绩让NBC异常兴奋,也让投放奥运会广告的那些美国广告主异常满意,开幕前两天NBC就宣布,北京奥运会电视广告的收入已达到11亿美元,北京奥运会又是一次既挣钱又挣取高收视率的奥运会。NBC11亿美元的电视广告收入对比支付给IOC的8.94亿美元的电视转播费又算得了什么呢!新媒体成版权收入新增长点
当然,国际奥委会在售让版权方面也在与时俱进,不仅限于电视、广播领域,奥运比赛的电视转播已经扩展到移动终端,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领域进行了进一步的开发。4年前,国际奥委会曾通过网络向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播放了雅典奥运会的内容,2006年通过网络向23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了都灵冬奥会的内容。日前,国际奥委会和Google旗下的视频共享网站YouTube合作,建立IOC自己的视频频道,以提供各种比赛的视频片段和其他奥运会内容。该频道从8月6日起向没有购买北京奥运会独家播放权或网络版权的合计77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服务。国际奥委会表示,这项服务采用了“地理位置封锁”技术,只有获授权地区的网络观众在访问YouTube时能享受到此服务。国际奥委会称,此举的部分目的是尽可能减少赛事的非法转播,以及让部分没有赛事直播地区的体育迷们看到更多的内容。
据专家估计,IOC15%的版权收入将来自新媒体,目前,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以及2012年伦敦夏季奥运会在转播以及新媒体的版权收入方面已经比北京奥运会和都灵冬奥会增长了40%,国际奥委会预计这一数字最终会达到33亿美元。(记者 赖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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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奥委会授权的全球部分电视转播商: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
欧洲广播联盟(EBU)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
日本转播联合体(Japan Consortium)
澳大利亚七网络(Seven Network)
新西兰电视台(TVNZ)
韩国转播联合体(Korean Pool)
拉美国家转播联合体(OTI)
亚洲广播电视联盟(ABU)
加勒比地区转播联合体(Caribbean Pool)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国台湾地区转播联合体(Taiwan Pool)
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ASBU)
南非广播公司(SABC)
南非超级体育频道(Supersport)
波多黎各电视台(Telemundo)
CCTV.com获得北京奥运互联网与手机平台独家转播权(中国大陆及澳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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