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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海参产业协会及图集体商标成功注册

发布时间:2014-04-14 来源:黄三角经济频道 作者:梁浩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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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莱州市海参产业协会及图”集体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分别在海参(活的)、海参(非活)2个类别上同时核准注册。这两件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填补了我市无集体商标的空白,实现了零的突破。目前,我市已成为烟台市(继长岛县后)第二个拥有集体商标的县级市。 
        市海参产业协会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把全市22家协会会员企业和个人的力量集中起来,形成拳头产品,促成数量优势和质量统一管理,从而弥补了企业规模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力量不足的缺陷,为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莱州海参产业快速发展插上了助飞的翅膀。 
        相关链接: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受到法律保护,有利于创造该集体的信誉、扩大影响,集体商标的使用本身具有广告效益,有利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扩大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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