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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温氏”商标,引发了一场发生在粤川三家大企业之间历时两年的商标纷争,最终有了结果。记者日前获悉,在四川泸州老窖股份公司以及广东温氏集团的异议声中,广州市天源实业有限公司的“温氏”商标日前终于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获准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温氏”指定使用商品是第33类“烧酒”等,温氏集团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是第29类“冻肉”等。泸州老窖引证的“温永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虽然是第33类“酒”,但双方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含义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二者亦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自称与温氏家族存在特殊关系,而排斥他人,在第33类商品上注册“温氏”商标,缺乏法律和事实根据,不予支持。(记者 李明)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温氏”指定使用商品是第33类“烧酒”等,温氏集团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是第29类“冻肉”等。泸州老窖引证的“温永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虽然是第33类“酒”,但双方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含义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二者亦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自称与温氏家族存在特殊关系,而排斥他人,在第33类商品上注册“温氏”商标,缺乏法律和事实根据,不予支持。(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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