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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涉嫌七天三次盗用学生画作 侵权十余天仍未停止

发布时间:2014-07-29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邹佳琪
标签: 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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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上淘宝的朋友们一定会被网站首页的广告图所吸引,它展示了淘宝网正在进行的活动。然而,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康清却因淘宝网的广告图片而备受困扰,她发现她的版权作品竟出现在广告上,七天内连续三次遭到盗用。

  七天三次被淘宝网侵权 创作者很无奈

  康清是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研二的学生,2012年,她创作了《成都美食》一系列作品,并出版发行。《成都美食明信片》是系列作品之一,也是此次被侵权的主角。

  7月15日,康清被多个朋友和微博粉丝告知,她的作品《成都美食明信片》上的画作竟然出现在了淘宝首页的广告上。打开淘宝网,通过对比康清发现,淘宝网首页正中广告图上的插画元素与她的画作一模一样,只是改变了插画元素的位置,将不同元素进行了拼贴,并将明信片中的文字改为“调料百科”等广告语。

  7月18日,康清再次发现自己的画作出现在淘宝广告上,而此次是对原画作的颜色进行了一些更改,并加上了广告语“等你来挑”。7月21日,康清发现“调料百科”广告图片出现在淘宝网美食频道。

  康清告诉记者,这一系列明信片已经于2012年11月在四川省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并在2013年获得了视觉中国可信时间戳认证,她拥有此系列作品的著作权。

  律师认为,淘宝网广告图片与康清的作品相似度极高,达到95%以上,并且康清的系列美食插画作品已经进行版权登记并公开发行,也在淘宝网上出售,淘宝网能够接触到相关作品。对康清拥有著作权的作品的使用,应得到康清的授权许可并支付费用,然而淘宝网两者都没有,因此律师认为淘宝网盗用了康清的作品,侵犯了康清的著作权。

  七天内连续三次被淘宝盗用作品,这让康清觉得可气又可笑,因为广告并不是某一家店的广告,而是淘宝网所举办的官方活动,“这简直是一场超现实黑色喜剧”,康清说。

  淘宝工作人员承认盗用图片 侵权广告一直未被撤下

  在发现自己的作品可能被淘宝网盗用了之后,康清第一时间对网页进行截图,并进行了公证。随后开始通过微博、阿里旺旺等方式与淘宝网进行沟通。也许是因为微博网友的大力声援和转发,康清终于得到了淘宝网工作人员的回复。

  康清说,7月22日下午6时左右,淘宝网设计部相关负责人通过电话向她致歉,承认淘宝官方活动海报确实盗用了她的画,并表示愿意道歉和赔偿。7月24日,阿里巴巴集团工作人员也联系到了康清的律师,表示要对康清是否为该画作的著作权人进行核实,再商议对事件如何处理。

  目前,康清已经通过律师向阿里巴巴集团发送了律师函和相关证据,等待阿里巴巴集团的回复。

  不过,让康清气愤的是,在得到淘宝网工作人员电话致歉后,在与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后,淘宝网美食频道页面上的“调料百科”广告依然未被撤下,从15日至今,已经十余天。康清表示,她希望得到淘宝网的公开道歉及赔偿。

  半年遭遇四次侵权 康清:没有维权就没有版权

  此次淘宝侵权事件,并不是康清年内遭遇的第一次侵权。今年年初,康清的作品《成都美食手绘地图》被一家房地产商的广告滥用;就在上个月,手绘地图被人盗用参加了一次作品海选,被央视《舌尖2》栏目组官方微博采用,并且还被多家媒体用于宣传《舌尖2》的新闻报道中;而就在本月24日,她又发现作品被广州的一家餐厅盗用做商业宣传。

  康清说,此次对淘宝的维权,是她维权之路走的最远的一次,其他维权都由于种种原因没能成功。康清总结了几句维权箴言“没有维权就没有版权,有态度才有制度”,以此劝告创作者们,面对侵权事件时,一定不要不吭声。

  对于著作权维权方面,律师也给年轻创作者们提了一些建议,首要的就是要有证据意识:对自己作品著作权证据要进行保留,未出版的作品可到版权局备案,出版的作品则要保留好出版合同;同时对于侵权证据最好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在遇到侵权问题时,律师也表示,可通过主动联系侵权方,向版权主管部门投诉,或聘请律师以律师函或诉讼的形式进行维权。

  康清表示,目前她正在制作一个维权攻略的插画作品,将发布在网上,希望能够帮助更多创作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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