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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媒体版权,无“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4-07-04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路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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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月以来,“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版权事件开始引发传统媒体的集体声讨和社会热议,传统媒体与新兴网络媒体的矛盾和纷争再次爆发。

  在众声喧哗中,一个声音显得愈发清晰:随着移动新媒体的不断成长,长久以来传统媒体的版权之争再次凸显。在传统媒体面临转型的时候,在新媒体不断涌现的时候,解决传统媒体的版权困局,比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

  版权价格有变,合作模式没变

  “内容打包模式从上世纪90年代末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报业资深人士

  在北京晚报资深编辑沈沣的记忆库里,封存着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距今已有十几年了。

  1998年,北京晚报副刊和初创不久的新浪网山野论坛有过合作,沈沣因此结识了一个叫陈彤的年轻人,他每次来时总背着一个单挎包。陈彤人很热情,编辑部电脑坏了,一个电话打过去,他就会赶过来帮着修理。让沈沣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小伙子后来也会和新闻打交道,如今已是新浪网执行副总裁。

  沈沣其实是见证了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多年前,在一次聚餐中,陈彤告诉他的一帮哥们儿,新浪网要做大的新闻平台,五秒钟更新一次,而沈沣心里嘀咕的是,“新浪没有记者,内容怎么能五秒钟更新一次呢。”后来,沈沣才发现,新浪刊载的新闻原来都是用报社、通讯社的稿子。

  事实上,新浪网正是在1998年正式涉足新闻领域,成为国内第一家推出新闻业务的门户网站。新浪网副总编闻进回忆说,新浪网新闻频道的萌芽始于1998年汪延(原新浪网总裁)从法国世界杯发回的首轮报道,此后才开启了新浪与新闻的交集。而这个新兴事业之所以能延续下去,更重要的是因为新浪聚合了一群对新闻充满了热爱的人。

  北京晚报成为和新浪合作的首家媒体,闻进说:“和北京晚报合作的时候,双方都不知道怎么签约。后来,对方做出了一个决定:在双方确立有偿合作的前提下,内容使用和签合同同步进行。” 但据了解,那个合同并没有涉及版权费用问题。

  新浪不断展开的媒体签约大战,至今仍令闻进印象深刻。一开始,媒体并不了解新浪在做什么,也认为其规模很小,即使合作也不可能带来显著收益效果,“但媒体天生对新生事物的好奇及友好的态度,让他们从一开始就尝试着与我们开始合作。”闻进说,至今对每一个在最初以开放冒险和包容心态,向新浪打开合作之门的媒体充满敬意。

  起初,国内几乎没有传统媒体通过与网站合作获得版权收益。但闻进回忆,人民日报是个例外,“人民日报是继北京晚报之后的第二家与新浪合作的媒体,我们两家一开始就有版权交易,尽管当时我们付的钱很少。”

  渐渐地,和新媒体合作的尴尬局面,让传统媒体开始心有不甘。2005年11月,全国二十多位都市报老总在南京联合起草并发布了一份《南京宣言》,发出了“不再容忍商业网站无偿使用报纸新闻产品”的呼声。

  宣言的聚合效果,至今令人质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闻进还是感到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2006年7月国家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后,版权价格开始发生了骤变。“2007年的时候,版权价格就上升了,新华社稿件版权价格上升了数百倍,一般媒体有十倍、几倍的。总的来说,2007年时的版权费用是2006年的近两倍。”

  闻进说,就新浪而言,版权合作从一开始就是正规的签约授权,如果没有现金投入,也会有很多的资源置换,比如宣传广告置换等等。如今,新浪与传统媒体的版权合作资金支出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我们目前和国内外八九百家媒体合作,与鼎盛时期的2300家媒体相比,已有所减少。”据报业人士分析,数量减少有一个原因,就是双方没有谈妥合作条件,因此放弃了签约。

  尽管价格在变,但不变的是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采取的内容打包的合作模式。至于版权价格,报业资深人士透露,各家不尽相同,有的价格高,有的价格很低,有的甚至是免费。由于没有找到更好的合作机制,这样的模式从上世纪90年代末一直持续到了现在,没有过改变。

  生产成本和版权收益严重不对等

  “如果人人都是拿来主义,就没有人再愿意去做原创了。”——新京报传媒副总裁刘炳路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合作,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大的门户网站都建立了内容授权机制,每年都会支付很大的费用给传统媒体,但是一些小网站,不加授权使用的情况却很常见。”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副秘书长张钦坤说。

  面对复杂的版权环境,传统媒体的抱怨声越来越多,内容生产成本和版权收益严重不对等是最大的焦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报业人士诉苦说,“2010年开全国‘两会’,报社派出了20人的采访组奔赴北京,统计住宿、交通、餐费等成本,算下来平均每人1万元。如果再把工资、奖金算进去,这20人的支出至少要27万元至30万元。”但凝结着记者、编辑心血的“两会”报道,一夜之间就被一些网络媒体转载,而这些网站没有打任何招呼,更没有支付任何稿酬。

  关于传统媒体与网站的版权合作现状,很难有一系列准确数字来概括,但据资深报业人士透露,比较有实力的媒体从一家网站获得的版权收益,每年大约为20万元至30万元;像新京报这类媒体,每年版权收益大约为几百万元,在传统媒体中已属翘楚。

  但新京报传媒副总裁刘炳路显然对自家版权收益并不满意,“不计印刷、纸张费,每个字成本都有5块钱,而打包卖给网站的版权核到单篇稿子、单个字的话,估计连一分钱都没有。”他坦言,相对于其他的媒体,新京报的版权收入还算比较多的,有更多的传统媒体连钱都不要,让一些网站去白白使用。

  除了版权收益低之外,不给作者署名、不标明出处、断章取义、掐头去尾等情况也很常见。东方早报资深记者石剑峰说,他采写的有些报道经网络转载后,经常不给他署名,也未标明来源,而且一些网络媒体常常会在长度上做些删减,标题也会有改动,文章的意思有时就发生了改变。

  更让传统媒体无法忍受的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其版权遭到肆意侵害的情况更为普遍。据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邱敏观察,电脑屏幕因为面积较大,一般来说,作者、链接、出处还能展示出来,“但手机就有局限了,所以很多时候,我们报纸内容的精华会被直接抓取过去。而来源、作者、链接等等,全部都减省了。”他认为,这也让传统媒体的版权维护遭遇更大的困境。

  “如果人人都是拿来主义,就没有人再愿意去做原创了。”刘炳路对此深感忧虑,他认为侵权的泛滥会加速新闻作品质量的下滑,会重创原创精神,“如果没有人再愿意去扎扎实实地做采访,网媒也同样失去了优秀作品的来源,光靠搞笑段子、论坛发帖、整合归纳、互抄互转,就失去了内容根基。”

  赔偿标准低,侵权者没压力

  “法院参照的规定,对文字作品非法转载的赔偿标准是千字50元。”——北京润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岩

  尽管遭遇种种版权困境,但长期以来,坚持通过法律诉讼或者协会组织解决纠纷的媒体并不多。

  张钦坤以前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任职,他就明显感到,传统媒体的诉讼案例少见,报社发出律师函也少有。相比之下,视频、音乐、动漫等行业,往往会积极维权。“可能大家认为一篇稿子值不了多少钱,诉讼标的少,所以不愿意轻易走法律程序。”张钦坤分析说。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也坦言,“传统媒体对我们无所谓,没有几家愿意和我们合作。”在他的印象中,只有新京报、南方周末在遇到问题时,曾与文著协进行过沟通。

  如张洪波所言,在很多业内人士眼中,新京报是少有的维护自家版权很坚决的媒体之一。新京报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2005年,我们发现,很多门户网站都没有获得相应的授权许可,就任意刊载新京报的稿件。为此,我们采取了大面积的维权行动。”新京报首先与全体采编人员签署了版权归属协议,明确所有职务作品的版权属于报社。并向侵权网站发律师函,促成合作沟通。“此次维权行动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也促成了新京报与多家网站的合作,但此间付出的沟通成本非常巨大。”这位负责人称。

  新京报的维权之路并不容易。这位负责人说,2006年,我们起诉TOM网站,被称为 “传统纸媒诉新媒体第一案”,当时曾被人骂“想钱想疯了”;2007年,起诉浙江在线,遭遇了各种阻力,历经三年的拉锯式诉讼,最终和解结案;2011年,起诉iPad新闻类免费应用软件“中文报刊”的开发者迈思奇公司,被称为国内首起针对iPad应用的版权诉讼,历时近一年,仅获赔10万元。“在将近十年的维权历程里,我们一直呼吁各界关注互联网内容转载中存在巨大的知识产权黑洞,但直到今天,居然还有很多人认为新闻是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这位负责人非常不解地说。

  这位负责人认为,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变化,传统媒体维权的对象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门户网站到移动终端,从APP到微信,在网络时代,新媒体攫取新闻产品的速度越来越快,技术手段越来越成熟,利用法律空隙的方式也越来越多,“但我们的维权依据、标准、方式和外部环境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也是很多传统媒体无法坚持维权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此,北京润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岩表示认同。他仔细分析道,首先取证难就是一个大问题。张岩举例说,“网站侵权进行取证,就要进行批量公证,30页以内公证费是800元至1000元,如果超过30页还要再加钱,每页50元、100元、200元的都有。”张岩说,为了取证,少说要公证几百篇、上千篇稿件,甚至几万篇稿件,“因此,公证费用前期最便宜的也要花掉一两万元。”

  由于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取证在如今变得更加困难,张岩认为,如果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发生侵权,等你发现时,往往难以固定证据。

  赔偿标准低也令媒体很难下决心打官司。张岩说,“国内绝大部分法院参照的都是1999年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对文字作品非法转载的赔偿标准是千字50元,即便赔偿标准高的,最高也就达到50元的2倍至5倍。”更令他不解的是,目前还没有一家法院提出,这个赔偿标准应该随着中国国家物价指数的变化予以调整。

  “用一篇文章不就赔偿两三百块钱嘛,加上律师费也就一两万元,一些侵权者常常会说,这对我而言没什么。”张岩由此感叹,赔偿标准低,侵权者没压力,侵权行为变得更加随意了。

  “为了维护权利人的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这些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应该引起重视。”张岩呼吁道。

  建立共赢机制才是正道

  “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能否建立一个合作规则?”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

  静观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矛盾和多次交锋,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总结道,两者之间的矛盾总会在新媒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在一定的节点爆发,《南京宣言》也好,“今日头条”事件也好,都是遵循着同样规律。

  面对多年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禾有一个强烈印象:传统媒体总是在诉苦,声称别人在市场挣了钱,却常常忘记自己是否需要创造新机制出来,以解决不断出现的问题。“传统媒体手上有那么好的资源,却没有很好地利用,没觉得自己是市场主体,少有采取市场化的做法,对此,我很遗憾。”

  张洪波也表示,传统媒体在面对新媒体所带来的机遇或挑战时,版权意识确实还很淡薄。“缺乏对新闻作品作为版权资产进行科学、有效、合法管理和维护的能力,当惯了官方媒体,自以为有意识形态的尚方宝剑和国家保护,从没有看上自身的版权资源和版权资产的发展后劲儿,更不了解著作权行政保护这一行政救济措施。”张洪波直言。

  文著协曾走访了十几家传统媒体,关于媒体和记者职务作品版权归属问题,这些媒体大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张洪波说,他们曾建议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记者入职时,应该和媒体签订一个版权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加入具体条款,明确职务作品版权归属,“比如在本报本刊发表作品之日起,版权归报社,两年之后,版权归记者。报刊社对网络新媒体授权获得的收益,应当与编辑记者进行利益分割。”但目前绝大部分传统媒体都没有和记者签订类似合同,很多编辑记者都不知道,自己在职期间创作的新闻作品版权到底归谁。“如果是这样,传统媒体遇到侵权时进行诉讼,代表编辑记者维权,就变得非常困难。”张洪波说。

  文著协还对传统媒体的版权声明进行了调查,情况并不乐观。在国家图书馆拍摄了上千份声明之后,文著协进行了仔细分析,“大部分版权声明都属于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但大多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仅没有在显著位置长期公示,而且很多期刊所声明的纸介质稿费包含电子版稿费都是一纸空文——根本就是原来纸介质的稿费,没有因为电子版做任何调整。”张洪波说。

  “是大家联合起来维权,还是自己单枪匹马地去法院起诉,这是每个权利人和每个媒体自己的选择。”但张洪波认为,在目前纷乱的版权环境下,尤其对于那些势单力薄的传统媒体和名不见经传的普通编辑记者来说,集体维权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他透露,文著协正和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帮助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愿意促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建立全新的合作机制,“按照《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单纯事实消息不受法律保护,政治、经济、宗教等时事新闻属于合理使用,除此以外,其他新闻作品都受法律保护。基于此,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能否建立一个合作规则?”张洪波设想,按照这个规则,传统媒体和作者可将每次发表的新闻作品主动分类,在几方建立并认可的平台上进行作品备案、公示,标明新闻作品的作者、来源,标明转载作品不得进行删改,制定网络付酬标准,并规定网络媒体付酬的具体期限以及罚则等。

  此外,张洪波认为,创新授权机制也值得探讨, “比如我们应该商讨,传统媒体除了正常版权收益之外,是否还要关注到新媒体由新闻作品、单纯的事实消息等所带来的流量,以及其产生的广告收益,并进而商讨广告的分成问题。”

  虽说传统媒体维权状况堪忧,但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系主任刘海明还是捕捉到一些全新的变化。他注意到,广州一些报纸采取电子版下午上网的做法,以保证其报纸上午零售的正常进行。《人民日报》采取电子报“付费墙”的做法,第一天的报纸可以免费在线阅读,从第二天起读者就需要付费阅读。还有的报纸在头版下面刊载版权声明,以告诫读者尊重其版权等。传统媒体做出的维权动作,也让人们看到这个行业充满希望的亮色。

  链接

  传统媒体维权大事记

  ■ 2005年11月,参加中国都市报研究会总编辑年会的二十余位总编辑发表《南京宣言》,呼吁“创新报业主体业务与新兴业务共同发展的新模式”“积极探索适应数字化生存与挑战的策略与模式,共同应对传媒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改变新闻产品被商业网站无偿使用或廉价使用的现状。”

  ■ 2006年1月,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向全国39家党报集团发出倡议,呼吁组建全国报业内容联盟,共同制定向网络媒体提供新闻内容的定价规范,合理利用价格杠杆,提高网络转载门槛,让新闻内容回归应有的价值。

  ■ 2007年,新京报起诉浙江在线,由于当地法院将涉案作品7706篇文章拆分成7706个案子,引发社会关注。

  ■ 2014年3月,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布版权声明,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合理使用的范畴外,未经集团书面授权许可,其他任何网站都无权使用。此消息发出后,传统媒体如何向数字新媒体转型升级甚至融合发展的问题,再次引起媒体讨论和社会广泛关注。

  ■ 2014年6月以来,“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版权事件引发传统媒体的集体声讨和社会热议。“今日头条”是一款资讯类App,于2012年下半年上线,依靠所谓的“个性化阅读”数据挖掘,从各大网媒、平媒免费抓取了大量的新闻头条,目前用户数已达到1.2亿。

  今年6月初,“今日头条”拿到1亿美元C轮融资,被估值5亿美元市值,随后,“今日头条”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先是广州日报提出侵权诉讼,虽然之后双方达成和解,广州日报撤诉,但随之而来的是,国家版权局6月23日宣布对“今日头条”版权问题立案调查。6月24日,搜狐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两项行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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