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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试卷被控侵权 教育部接连当被告

发布时间:2007-11-27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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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作者何平在高考试卷上发现自己的漫画作品被选用,但没有署名。在两次致函教育部考试中心询问无果后,何平起诉教育部考试中心侵犯其著作权。其后何平发现,有类似经历的并非自己一个。

  2007年11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漫画作者何平起诉教育部考试中心侵犯其著作权案,知名法官宋鱼水担任审判长。此案目前尚未宣判。本报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首例因高考试卷而起的另一起著作权纠纷即将宣判。何平相信,关于高考试卷的著作权,法律终将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高考试卷漫画缠上教育部

  吉林的漫画家何平坦然承认,如果是在20年前,他的漫画作品能被教育部考试中心选用到高考试卷上,那是莫大荣幸,不要说向教育部谈使用费,能被使用本身就已是很高的奖赏。然而20年后,何平发现自己的漫画作品被用在高考语文试卷上之后,他除了感到荣幸外,还要做另一件事情——起诉教育部。

  何平的这一发现最初经历了万分欣喜,毕竟自己的作品“落印”在素有“中国第一考”之称的高考试卷上。然而惊喜最终转化成一场诉讼。

  2007年6月,时值全国高考,何平随意翻看报纸,报纸上刊登了对高考的大幅报道。何平浏览了一眼全国高考语文试卷的作文题,题目是根据漫画《摔了一跤》写一篇文章。当何平的眼睛落在作文题配的漫画上时,他一下子怔住了——《摔了一跤》正是自己在两年前创作的作品。

  何平在2005年年初创作《摔了一跤》,当年3月5日发表在《讽刺与幽默》报上,随后在《漫画大王》杂志上发表,并且获得2005年《漫画大王》举办的“漫王杯”漫画比赛优秀奖。何平仔细看过高考试卷后发现,试卷选用的这幅漫画除了文字内容和部分细节有所改动,在漫画构思、结构、诸多细节上都和他的《摔了一跤》如出一辙,但试卷上没有他的署名。

  刚发现自己的作品被高考试卷选用时,何平禁不住惊喜万分。短暂的高兴之后,他想到了自己的著作权,他开始为如何处理此事发愁。何平想到了安国军,这位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的常务理事对于著作权上的事情比自己在行。

  安国军接到何平电话的时候哑然失笑,因为他刚刚与另一位漫画作者、江西漫画家罗琪通过电话,说的也是作品被高考试卷选用的事情。与何平一样,罗琪也是偶然发现自己的漫画《取之不尽》被广东省2007年高考语文试卷使用,不同的是,试卷上署了罗琪的名字。从试卷公布到罗琪发现该事,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并没有和罗琪联系过。

  在安国军的建议下,何平与罗琪分别致信到广东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询问。两个星期后,罗琪接到广东省教育厅的感谢电话,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30日向罗琪颁发高考试卷采用漫画《取之不尽》的证书。但是,何平的信却没有回音。焦急的何平又递去一封挂号信,仍如石沉大海。

  同样是2007年的高考语文试卷,同样是漫画作品被用于作文试题的配图,但受到的待遇却不同。时间越久,何平越觉得心理不平衡,于是在安国军的提议下,今年9月何平正式起诉教育部考试中心侵犯著作权。何平要求教育部考试中心在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并支付稿酬和赔偿金1万元。

  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接下来的事情,足够吸引公众的眼球。一向以权威和严肃形象出现的高考试卷和教育部扮演了不光彩的被告,这已是媒体的噱头。受理此案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指派知名法官宋鱼水担任主审法官,又引来广泛关注。

  更让何平没想到的是,他并非是因高考试卷状告教育部的第一人。同样是今年7月,海淀区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中央电视台记者诉教育部考试中心著作权纠纷一案。何平起诉后,全国其他地区的漫画作者也和他联系,表示他们的作品也曾和《摔了一跤》命运相同。何平发现,用一句流行的语言,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海淀区法院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证实,今年7月,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央电视台记者胡浩波与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著作权纠纷案。这是我国首例“涉及高考试卷的著作权诉讼”。本报记者获悉,该案即将宣判。

  事情起因于今年5月,事前没有接到通知的胡浩波偶然发现,2003年高考全国语文考卷的现代文阅读第二大题引用了一篇文章,正是他发表在1996年《中国科技画报》创刊号上的文章,当时标题是《全球变暖——目前和未来的灾难》。高考试卷在题中对这篇文章作了增删和调整后加以使用,但没有通知他也没有署名。胡浩波认为教育部考试中心这种做法是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并且将这场诉讼定义为“公益诉讼”。

  虽然没有联系到胡浩波,但何平将当时媒体对这个案件庭审情况的报道认真读了读。“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理由是,他们在执行公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另外,考试中心认为,在高考试卷上写明出处很不现实。”何平想,考试中心的这些理由可能同自己的那场诉讼中的理由相差不多。

  就在何平为这场著作权诉讼做准备的时候,安国军告诉他一个消息:高考作文题目配发漫画的传统由来已久。早在1 983年,作为高考作文题目之一的《挖井》,配图就出自黑龙江漫画作者张新华的作品《挖井》。当时教育部考试中心几乎原封不动地使用了张新华的作品,没有署作者名,之后也没有给张新华任何回复。无独有偶,在1996年的高考试卷中,广东漫画家庄锡龙的漫画《截错了》也被选用,当时没有署名,庄锡龙在当年高考后特意给教育部写信询问此事。

  漫画家与教育部交锋

  11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张新华、庄锡龙两位漫画家特意旁听了庭审。庭审中,何平一方与教育部考试中心一方在三个关键问题上辩论激烈。

  是借鉴还是抄袭

  据法院庭审的记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承认,试卷上的漫画是使用何平原作品修改而成。但认为,试卷漫画是借鉴原作的构思,只是使用了一部分的框架,是借鉴而不是抄袭。

  何平的代理律师雷海强认为,2007年高考语文试卷中《摔了一跤》漫画的结构、构思与原告作品几乎一样。漫画作品区别于其他的美术作品,最重要的就是结构和创意,教育部考试中心恰恰就借鉴了这最有生命力的两方面,实际是抄袭,构成了侵权。

  要在高考试卷上为选用的文章、漫画作者署名,考试中心认为这种方案不可行。原因是高考试卷上所有的字句都是引用来的,包括选择题、填空题,不可能每道题后面都注明作者;其二,这种注明作者和出处的行为会给考生或者专门研究试卷的人造成某种“暗示”,对高考学生造成影响。

  雷海强不否认高考试卷有保密性的特殊要求,但对于作者著作权可以采用事后确认的办法,而且绝密性并不能成为考试中心侵权行为的理由。

  编纂高考试卷是否属执行公务

  考试中心认为,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公共事业,编纂高考试卷是一种公务行为。

  雷海强认为,不能将高考看成是公权的角色。公权只能作法律许可的事,私权可以做法律不禁止的事。高考是经常发生的社会活动,不是突发事件。教育部考试中心以公共利益之名,侵犯私权,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庭审之后,本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对于两度成为高考试卷著作权纠纷的被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和考试中心业务主管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关于此事的三条意见。第一,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此事的观点与在法庭上陈述的相同。第二,考试中心按照哪些规则和法规处理选用作品的问题属于国家机密,不便于透露。第三,考试中心相信法院将作出公正的裁判,在法院宣判前,考试中心不发表其他意见。

  人们对于这场诉讼最终结果的关注,已经超出对数额的好奇,而更希望从中辨析孰是孰非。但目前的迹象显示,诉讼很有可能以调解的形式告终。

  何平在递交海淀区法院的诉讼请求中,除赔偿一万元经济损失外,还有在全国性报纸上公开道歉。何平觉得,要教育部公开在媒体上道歉非常困难,因此对媒体表示愿意降低诉求并接受调解。

  此后有媒体报道,何平将赔偿数额改为一元钱,雷海强律师对本报记者澄清了这种说法。“我们的意思是,即使最终只赔偿一元钱,只要在道理上我们胜利了,我们就满意。赔偿金额不是最重要的。”

  由于这起著作权纠纷影响广泛,海淀区法院指派宋鱼水法官担任主审法官。而宋鱼水法官以其名言“最好的判决不如最差的调解”而著名。据雷海强说,海淀区法院正在积极调解此案,他们也在等待。

  漫画被高考试卷选用由来已久

  可能是胡浩波,可能是何平,也可能是下一个诉讼者,安国军等人不知道谁是搅动高考试卷著作权这块“奶酪”的第一人。但他知道,有人开始关注这块“奶酪”,就是一个进步。

  高考试卷的著作权究竟该如何理解,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李明德教授。李教授说:“从我国著作权法律规定上,对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有合理使用的规定,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另外,考试中心援引的‘执行公务’条款,下半句是:‘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这就表明了合理使用应当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其中就包括尊重读者的著作人身权。”

  其次,对于高考作为公共事业而免责的观点,李教授认为:“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性质比较模糊,高考作为公共事业能否因此而免责还需要商榷,但是即便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在执行公务,也应该注明作者姓名等问题,不可能完全免责。”

  李教授同时说,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近几年来公民法律意识的加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无论这个案子最终的结果如何,都会对今后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工作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漫画家张新华和何平,作品被高考试卷选用的经历相差了24年,24年中不同的不仅是他们对于此事的心态,还有他们受到的待遇。张新华告诉本报记者,《挖井》被1983年高考试卷选用后,他觉得非常兴奋。虽然试卷上没有署名,教育部也没有联系他,但他事后接受了新华社的采访,产生社会轰动效应。他所在的黑龙江富裕县为他召开了表彰会。因该县重视漫画教育,近两年不仅张新华的《挖井》被大幅张贴在进入该县的主要道路入口处,他还得到一套住房的奖励。

  到了何平漫画入选的2007年,何平仍旧为作品被选用而兴奋,但表彰会之类的福利何平不再奢望。何平倒是对署名和事后的告知格外在意,像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给罗琪证书的做法,何平觉得很值得借鉴。

  安国军说,作为一位漫画家,如果自己的作品能被高考试卷选用,是一件很光彩的事。他们只想让教育部门给一个“ 名分”。虽然何平与央视记者都提出了经济赔偿要求,但他们并不在乎稿费是多少,他们想要的是,教育部对作者权利的尊重。这种权利意识的嬗变,是从张新华到何平的24年中最喜人的变化。(记者袁婷,实习记者韩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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