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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咪呀》实施禁拍令 保护艺术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07-08-09 来源:新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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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剧《妈妈咪呀》在上海演出结束后,日前开始了北京地区的演出。8月7日,该剧正式亮相,凭借了悦耳的音乐、动人的演唱、感性的肢体以及风趣幽默的表演征服了观众!

  《妈妈咪呀》特别注重对于艺术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明令禁止在演出中录像、摄像。只有在全剧结束后的谢幕返场表演上,才可以自由拍图摄影。而谢幕中的三首曲目中,也仅有前两首可以拍,第三首依然禁止。

  该剧的“禁拍令”引起了很多媒体的不满,认为这样不利于报道。但该剧主创人员态度强硬,当谢幕中被允许拍摄的两首曲目结束后,演员请所有人关闭照相机和摄像机,无论是观众还是媒体,否则将不再表演。包括有媒体试图去拍些观众场面,都被该剧的负责人强令阻止。观众为了看到更多精彩的表演,也主动放下了手中的拍摄设备,虽然有少部分人表示不理解,但最终都接受了主创人员的要求。

  《妈妈咪呀》主创人员表示:“禁止拍摄是为了保护该剧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只有在允许的片段内方能自由拍摄,其他一律不许。”

  相关评论:

  “禁拍令”在国内的演出中比较罕见,一般剧场演出虽然不允许观众随意拍摄,但是对媒体还是予以通行。虽然会强调“不允许用闪光灯”“不得乱走影响他人观看”等规定,但完全不允许的几乎没有。《妈妈咪呀》无论观众还是媒体,在指定片段外一律禁止拍摄,给媒体的报道带来了很大麻烦,不能到场的观众也不能通过图片和视频信息一睹该剧的面貌。这究竟是对艺术作品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故意为了让观众买票花钱?是遵守演出原则,还是多此一举?恐怕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不同的解释。

  中国的舞台作品与国外相比,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的确比较“弱”,有的演出甚至是没有意识。很多主创人员还巴不得媒体前来大量拍摄照片,大量录像,以便宣传作品。至于是否会出现抄袭情况,自然会有法律保护。如此看来,多拍摄是宣传的便利条件,更是给媒体们详细报道提供帮助,何乐而不为?

  每一部舞台作品都有着自身的生命,虽然作品质量有优劣高低之分,但究其知识产权,都处于同等地位。国外的一部优秀演出最少要演上百场,而中国的演出很多是“一次到位”,演出一轮、两轮之后就在很长时间不会再演,甚至终生不再登台。这是否也是中国与外国创作者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理解不同的原因之一呢?

  《妈妈咪呀》被世界上许多剧团排演,其内容、舞台、音乐基本一样,但每一个剧团都会遵循原则,不把该剧的图片、视频信息用媒体公之于众。如此“费力”地保护作品,是否值得中国学习借鉴,还需要创作者们深思。(杨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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