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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龙虾”苏州打假“打”出百场官司近万家龙虾店只有1500家是正宗的

发布时间:2014-09-15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李晓静,张旭
标签: 盱眙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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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大街小巷的饭店里都挂有“盱眙龙虾”的招牌,鲜为人知的是苏州竟然还没有正式的“盱眙龙虾”授权店。知名品牌遭遇满大街山寨,今年,江苏“盱眙龙虾”在全国范围展开维权行动。上周五,这股维权风就吹到了常熟,一起侵害“盱眙龙虾”商标权纠纷案在常熟法院审理。记者了解到,“盱眙龙虾”今年起掀起维权风暴,仅苏州地区的诉讼案件就有百起,而无锡、上海、宁波等地都已开展了多次维权。

  冒牌餐馆

  特殊“客人”用餐拍照后收到诉状

  因为看到别家店小龙虾生意不错,就在店堂里挂起了一块“盱眙龙虾”广告牌,不想被盱眙龙虾协会维权诉至法院,引来了一场官司。“其实我店里的烧鸡公比小龙虾更好吃。”张某面对记者,满脸无辜地为自己辩白。

  4月26日,常熟梅李的一家烧鸡公店里走进了几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来到店里,指着广告牌,要了一份“盱眙龙虾”。在就餐完毕后,这几位“客人”不仅向店主索要了发票,还用照相机对着店堂里里外外拍了个遍。然而这些特别的举动并未引起店主张某的注意,张某照例在他红红火火的烧鸡公店里售卖着“盱眙龙虾”。

  7月11日,张某收到一纸诉状,如梦初醒的他才发现自己竟被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告到了法院。因他在餐饮店门头上打出的广告牌上赫然标示着“盱眙龙虾”四字,即直接使用了原告盱眙龙虾协会的注册商标,已造成了对该商标持有人的侵权。

  9月11日下午,常熟法院对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公开审理。原告要求张某立即停止侵犯该协会所持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要求张某赔偿该协会各项损失近9万元。

  庭解方式

  “山寨者”加盟盱眙龙虾协会

  法庭上,张某极力辩驳,宣称其烹制的龙虾系由盱眙市所购进,且相应的烹饪技术与原告许可单位一致,但均未能提交证据予以证明。而他在其店铺招牌中使用“盱眙龙虾”四个汉字,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已经形成了误导,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认,属于不正当使用。

  最终,原被告双方在庭审过程中自愿调解,并达成一致,张某最终决定加盟盱眙龙虾协会,合法适用“盱眙龙虾”商标权,同时支付盱眙龙虾协会以相应的加盟费用与一定金额的罚款,原告则撤回起诉。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说:“该商标由"盱眙龙虾"汉字、拼音、"盱眙龙虾"以及外接圆圈组成,其中"盱眙龙虾"四个汉字系该商标最为显著的部分之一。同时原告注册商标所使用的龙虾活体与被告所提供的龙虾食品在消费渠道与消费对象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应认定属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

  对于被告张某使用“盱眙龙虾”是否仅仅体现了来源一说,李军法官认为:“本案商标不仅仅体现出龙虾的来源,更是对于龙虾这一商品的口味、制作方式、原料以及质量以及与其他龙虾产品加以区分的一个标识。原告所持有的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原被告双方所提供的商品具有高度一致性以及被告无法提供其烹制的龙虾与原告具有合法来源的前提下,被告使用"盱眙龙虾"四个汉字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民事责任。”

  记者调查

  近万龙虾店正宗的仅1500家

  “在这次维权行动开展前,据我们所知,在苏州地区还没有正式"盱眙龙虾"授权店。"盱眙龙虾"是经过认证的驰名商标,如果因为保护不利,不仅会影响到这个品牌的信誉,也可能逐渐淡化商标,甚至沦为某一商品的通用名,同时对于那些合法适用该商标的加盟者而言,也是不公平的。”盱眙龙虾协会代理律师朱某认为。

  据了解,江苏龙虾协会于2004年12月依法取得“盱眙龙虾”商标专用权,拥有“盱眙龙虾”的29类(食品)(即活龙虾)、31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等)的商标权。目前,“盱眙龙虾”的品牌价值经农业部认证高达65亿元。记者了解到,从今年开始,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便启动了较大规模的维权行动,仅在苏州地区提起诉讼的案件就有百起,其中常熟地区4起。

  盱眙为何要突然高调维权?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源于无锡的一起毒龙虾案。虽然后来“毒龙虾”店被端,还了盱眙龙虾清白,但还是让盱眙龙虾在无锡受到了重创,会员店生意一落千丈。盱眙龙虾协会秘书长赵建民曾对媒体表示,“再不打假,盱眙龙虾牌子哪天说倒就倒。”无锡“毒龙虾案”发生不久,盱眙龙虾协会联合各省市分会和工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摸底,各地打出“盱眙龙虾”招牌的饭店大大小小有近一万家,而正宗会员店仅1500家!上海八九百家,真的只有90多家;南京两三百家,真的也只有三牌楼的杨四渔港等20多家。

  记者连线

  冒牌盱眙龙虾南京打不尽

  遍布南京大街小巷的盱眙龙虾,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盱眙龙虾来到南京进行了维权,直到这时,人们才知道南京的盱眙龙虾大部分是假的。

  据盱眙龙虾协会的工作人员刘先生介绍,从盱眙龙虾正式进入南京市场开始,一些假冒货就开始横行街头,因为都同用“盱眙龙虾”四个字,误导了消费者,也给盱眙龙虾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

  为了遏制这种侵权行为,盱眙龙虾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开始了维权。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直接使用“盱眙龙虾”的饭店餐馆得到了遏制。但是,一些打擦边球的侵权行为又开始了,因此市场上就出现了这种“屌丝盱眙龙虾”、“李四盱眙龙虾”、“怪味盱眙龙虾”等低俗店招店牌,结果更加严重地影响了“盱眙龙虾”品牌。

  “目前,这种侵权涉及到很多行业,包括苏宁电器、南瑞集团和丹阳眼镜等知名商标。”南京工商相关人员提到商标侵权等问题,也非常无奈。他说,很多餐馆都是悄悄地挂上“XX盱眙龙虾”,这种行为属于傍名牌,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一旦查处他就摘掉招牌,过不了多久,他又会悄悄地挂上,对于执法部门的罚款,他们也不在乎,因为他们侵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要远远高于侵权所受到的处罚。

  深度思考

  打击傍名牌任重道远

  对于这样的侵权行为,该如何去遏制,怎样让“盱眙龙虾”、兰州拉面、沙县小吃等知名品牌不再受到“伤害”?据南京市工商局法制科相关人员介绍,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商标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同时,新《商标法》还将在上述三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看起来新《商标法》对这种商标侵权加大了处罚力度,实际上这种加大处罚力度并不是全覆盖,像傍名牌这种侵权行为,并不适宜于新《商标法》的处罚,其处罚依据仍旧是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该负责人说,处罚并不是唯一的遏制侵权办法,新《商标法》最关键的是调整法律结构,更加合理地区分责任制度,比如老的法规里,商家销售的商品出现侵权行为,商家一律要承担责任,而新《商标法》就明确规定,在查处涉嫌侵权的案例中,如果商家能够提供合法的进货渠道且商品也没有质量问题,就不会受到处罚。“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款,要想真正做到遏制这种侵权行为,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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