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时尚经典”婚纱摄影是辽宁省沈阳市一家知名影楼,法国《VOGUE》(时尚)杂志被公认为全世界最领先的时尚杂志,两者持续10年之久的一场商标争夺战,终于在近日以沈阳时尚经典婚纱摄影获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而结束。
沈阳时尚经典有关负责人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沈阳时尚经典将中文辞典中的“时尚”和“经典”与英文的“VOGUE CLASSICS”相结合,于1997年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VOGUE CLASSICS 时尚经典”商标及其网站,该申请通过初审后公告时,引来了法国《VOGUE》杂志的商标持有者——法国康泰纳仕出版有限公司的异议。
法国《VOGUE》杂志向中国国家商标局提出的异议书表示,该杂志成立于1892年,经过100多年发展,已成为世界上历史悠久广受尊崇的一本时尚类杂志,至今已在15个国家发行出版。
异议书称,“VOGUE”在华语地区习惯上被消费者看作“时尚”,从发音上“VOGUE” 和时尚经典“VOGUE CLASSICS”主体发音相同,而经典“CLASSICS”在商标中占次要地位;“沈阳时尚”在商标上强调了“VOGUE”,视觉上给人以冲击。他们认为沈阳时尚经典把他们的商标“VOGUE”及对应中文原封不动地搬到自己的商标中,构成了抄袭。
沈阳时尚方面则认为,“VOGUE”(时尚)为英文日常用语,广泛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语言当中,法国《VOGUE》杂志也是借用,并不能因此将此人类文明结晶占为己有;沈阳的“时尚经典”商标从商标类型上讲是服务商标,而法国《VOGUE》属于产品商标,二者并不冲突。
历经漫长的10年争夺战,今年4月22日,沈阳时尚经典终于等到了来自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裁定书,判定法国《VOGUE》所提出的异议不成立,并对“VOGUE CLASSICS 时尚经典”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