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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A维权“高招” 人肉搜索“山寨”货

发布时间:2009-01-1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标签: PU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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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 (下称PUMA公司)状告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工商超市)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在庭审后决定接受调解。

  律师蹲点取证

  PUMA公司称,在农工商超市鞍山店购买的两双鞋,其表面装饰图案与PUMA商标图案美洲豹近似,因此提出公开赔礼道歉、经济赔偿50万元等诉讼请求。

  PUMA公司授权律师称,为了及时制止假冒PUMA商标的各种侵权行为,他们在一些重点区域专门派律师驻守排查“山寨货”。

  2007年,PUMA公司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农工商超市鞍山店发现,一个运动鞋的销售柜台中陈列的鞋子,装饰图案与PUMA公司注册商标图案美洲豹十分相似,因此认为销售单位农工商超市侵犯了PUMA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2007年9月,他们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农工商超市该门店购买了涉嫌侵权的鞋子取证,之后向农工商超市发出了要求停止侵权的律师函。经过2次函告,农工商超市这家门店仍在继续销售有争议的产品,因此PUMA公司对农工商超市提起了诉讼。

  被告否认侵权

  农工商超市的代理人昨天在庭上否认超市存在侵权行为,称销售涉嫌侵犯PUMA商标权商品的是一个招商承租柜台,不属于农工商超市的营业范围。并认为当庭展示的2件证据商品,不能反映出与PUMA商标图案近似。虽然双方在庭上针锋相对,但庭后还是同意接受法院调解。

  PUMA公司代理律师认为,出现这样的结果是意料之中的。他们曾代表PUMA公司与大润发超市、乐购超市、物美超市等大型超市进行过类似的诉讼,多数案件以调解告终,相关的赔偿金额还是比较高的。他们更希望法院判令侵权单位能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对其他的侵权行为人起到警示作用。

  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PUMA公司近期在全国各地起诉的商标权侵权纠纷有50多起,维权十分积极。

  PUMA

  公司代理律师对此表示,目前市面上非常容易找到PUMA的“山寨”产品。他们取证时向公众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大多数被访消费者认为这些 “山寨”产品与PUMA正品近似,甚至还有消费者将仿冒产品误认为正品向他们投诉。

  大量的侵权产品已经给PUMA品牌声誉造成明显的影响,PUMA品牌排名从2005年起不断下滑,这与仿冒产品泛滥有直接的关系。PUMA公司的委托就是要求及时排除新发现的侵权行为。但有些侵权单位刚支付了赔偿金,不久后又恢复销售侵权产品。为此该律师事务所只好设置了一些重点关注区域,派律师驻守进行经常的排查,以便及时制止新的侵权行为。(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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