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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四川“白家”中原维权 “白象”粉丝或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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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不仅外包装涉嫌‘抄袭’,而且连口味也类似‘翻版’。”昨天,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总部(以下简称白家食品)向本报记者发来书面材料,“声讨”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象集团)生产的“白象粉丝”,涉嫌侵犯了“白家粉丝”外包装设计专利,并声称已要求郑州诸家超市下架“白象粉丝”,另将向“白象”索赔500万元。
一个是占有全国方便粉丝45%市场份额的“白家”,一个是方便面行业国内排名老三的“白象”,两家“白”姓企业缘何千里“掐架”?河南本地产品“白象粉丝”在郑州是否真的已经部分下架?
昨天下午,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纷争】
四川“白家”中原维权“白象”粉丝郑州下架?
其实,川、豫之间的“两白之争”在十一黄金周前就已在北京展开。9月26日,白家食品常务副总裁盛家武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白象集团目前上市的所有方便粉丝产品均系侵权产品。作为国内第三大方便面生产企业,白象集团如此大规模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令白家食品很难以理解。
记者在白家食品总部发来的书面投诉中看到,早在今年8月初,白家食品就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到,白象集团涉嫌侵犯“白家粉丝”外包装专利权的相关产品7月底已在郑州、洛阳等地面市,产品共涉及4个口味10个单品,在郑州世纪联华、易初莲花、华润万家、丹尼斯、大商新玛特等共计11家大型超市均有销售。
8月底,这些产品已开始进入山东潍坊等地市场。
9月初,河北、内蒙古、北京、天津、山西等地也发现有白象集团的涉嫌侵权产品,市场蔓延迅速。
白家食品总部外事宣传部主任胡远强宣称,白家粉丝已于9月26日向易初莲花超市等11家销售有“白象粉丝”的超市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销售白象集团的涉嫌侵权产品。易初莲花超市在与白家食品沟通、澄清了相关情况后,已于10月9日将白象方便粉丝产品全面下架。郑州世纪联华超市也表示,在已上架的少量白象粉丝售罄后,将不再进货。
而记者随后实地了解到,白家粉丝要求白象粉丝在郑州超市下架,截至目前仍只是单方面美好的想法。即便对白家持支持态度的易初莲花,也仅仅是在2号店撤货。郑州世纪联华市场部负责人则告知记者,目前未曾收到来自白家粉丝的任何正式公函。
而在位于郑州市花园路某大型超市的货架上,记者还是捕捉到了“白象粉丝”的踪迹。据现场销售服务人员介绍,白象粉丝在这里上货以来“销售形势还很不错”。截至昨天下午,在郑州其他一些超市,“白象粉丝”仍旧与“白家粉丝”款款相依热销。
“为什么在选择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之前先选择媒体轰炸手段?这似乎很容易被看做是一种炒作行为。恰恰这次活动又选择在郑州,直接打到白象老家,白家是否精心准备已久。”记者对白家粉丝追问。
“这个事情没有炒作不炒作的问题,只有侵权与否、侵权以后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因为事件本身就是白象挑起的,如果是炒作也是白象在炒作。”胡远强称,白象恶意或故意侵权,是既定的事实。
白家的反抗也并不只用宣传的方式,早在新闻发布会之前就发出了投诉信,并向白象方面递了律师函。但是对方迟迟不给答复,而且还向媒体发布一些非常令他们不能接受的言辞。
另外,白家食品认为舆论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能够引起白象方面的重视。
【缘起】
外包装涉嫌侵权“白家”拟索赔500万元
昨天下午,四川白家食品驻河南办事处程广亮主任告诉记者,他们8月初开始着手调查“白象粉丝”涉嫌侵权的行为,并掌握了大量的证据。
目前,“白象粉丝”涉嫌侵犯“白家粉丝”的品种已多达4种口味的4个袋装、4个碗装、两个5连包装共计10种产品。根据有关法规,对于涉嫌侵权产品,不仅要追究产品生产商、包装材料供应商的责任,还要追究侵权产品销售商的责任。
据介绍,白家系列方便粉丝的外包装设计早在2006年8月9日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食品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2007年5月23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外 观 设 计 专 利 权 , 专 利 号 为ZL200630029653.9(已颁发专利权证书)。
白家食品有关负责人认为,白家粉丝是“四川省著名商标”,目前正在着手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其合法权益应受到《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白家食品方面在书面投诉中称,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白家食品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查,对白象粉丝制造商、销售商和包装材料供应商等3方的取证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封存、固定。
昨天,记者在白家提供的“白家粉丝”和“白象粉丝”(同为辣味肥肠味)两份外包装袋上看到,两种产品的外包装正面图案、色彩、印刷字体等几乎没有太大差别,一般消费者如果不经仔细分辨,很难区别。“不仅产品的外包装几乎一模一样,连口味也在抄袭。”胡远强表示,这些仿冒的产品正是白家食品目前的主导口味和品种。8月下旬以来,白家食品总部已接到多起粉丝产品质量投诉,后经核查,均为消费者将“白象粉丝”当作“白家粉丝”误购所致,已对白家食品的社会声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胡远强称,鉴于这种严重后果,白家食品方面在国庆节前已向白象集团发去了律师函,并将此事向河南省工商局、郑州市工商局、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投诉。
据介绍,按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单项侵权索赔额度可达50万元,以目前双方争执的侵权产品范围,白家食品将向白象集团提出索赔500万元,而这将可能成为国内方便食品行业最大金额的一宗专利索赔案。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联系白象集团总部求证白家诉词。一位企划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我对此事并不清楚。而且,有关对外事务的采访必须通过集团的CEO办公室预约联系。”随后,记者联系该集团CEO办公室负责人詹涛,但电话多次接通后又被掐断。
记者在查阅北京某媒体近期的相关报道时看到,此前,白象集团一位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白象粉丝是否侵权不应该由白家粉丝来评判,这要由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或法院判决。”与此同时,此负责人表达了另一种态度,白象集团推出的方便粉丝产品是一种“试验”行为,将来有可能要更换包装以避免麻烦。
【进展】
相关部门受理投诉协调不成可能上法庭
昨天下午,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了解到,该处国庆节前确已接到了四川白家食品方面的相关投诉材料。
接电话的韩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白家、白象分别作为四川、河南两省的知名品牌,其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都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在专利权方面发生纠纷,应该按照民法通行的‘保护在先’原则处理。”他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目前还不便就此发表更多看法。
白家食品有关负责人表示,其高管层已与律师制订了一整套维权方案,并向白象集团发出了措辞严厉的律师函,要求白象集团立即停止涉嫌侵犯白家粉丝专利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并主动提出善后事宜的解决方案:公开向白家食品赔礼道歉,提供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涉嫌侵权产品的相关包装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也应立即停止供应和销售白象相关涉嫌侵权产品。
白家食品还将保留对白象集团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白家食品目前正在统计“白象粉丝”相关的生产和销售情况,随时准备对其提起诉讼。
有关法律人士表示,侵权事实一经查实,白象集团将面临最高可达500万元的巨额索赔。(记者 郑学春)
“不仅外包装涉嫌‘抄袭’,而且连口味也类似‘翻版’。”昨天,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总部(以下简称白家食品)向本报记者发来书面材料,“声讨”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象集团)生产的“白象粉丝”,涉嫌侵犯了“白家粉丝”外包装设计专利,并声称已要求郑州诸家超市下架“白象粉丝”,另将向“白象”索赔500万元。
一个是占有全国方便粉丝45%市场份额的“白家”,一个是方便面行业国内排名老三的“白象”,两家“白”姓企业缘何千里“掐架”?河南本地产品“白象粉丝”在郑州是否真的已经部分下架?
昨天下午,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纷争】
四川“白家”中原维权“白象”粉丝郑州下架?
其实,川、豫之间的“两白之争”在十一黄金周前就已在北京展开。9月26日,白家食品常务副总裁盛家武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白象集团目前上市的所有方便粉丝产品均系侵权产品。作为国内第三大方便面生产企业,白象集团如此大规模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令白家食品很难以理解。
记者在白家食品总部发来的书面投诉中看到,早在今年8月初,白家食品就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到,白象集团涉嫌侵犯“白家粉丝”外包装专利权的相关产品7月底已在郑州、洛阳等地面市,产品共涉及4个口味10个单品,在郑州世纪联华、易初莲花、华润万家、丹尼斯、大商新玛特等共计11家大型超市均有销售。
8月底,这些产品已开始进入山东潍坊等地市场。
9月初,河北、内蒙古、北京、天津、山西等地也发现有白象集团的涉嫌侵权产品,市场蔓延迅速。
白家食品总部外事宣传部主任胡远强宣称,白家粉丝已于9月26日向易初莲花超市等11家销售有“白象粉丝”的超市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销售白象集团的涉嫌侵权产品。易初莲花超市在与白家食品沟通、澄清了相关情况后,已于10月9日将白象方便粉丝产品全面下架。郑州世纪联华超市也表示,在已上架的少量白象粉丝售罄后,将不再进货。
而记者随后实地了解到,白家粉丝要求白象粉丝在郑州超市下架,截至目前仍只是单方面美好的想法。即便对白家持支持态度的易初莲花,也仅仅是在2号店撤货。郑州世纪联华市场部负责人则告知记者,目前未曾收到来自白家粉丝的任何正式公函。
而在位于郑州市花园路某大型超市的货架上,记者还是捕捉到了“白象粉丝”的踪迹。据现场销售服务人员介绍,白象粉丝在这里上货以来“销售形势还很不错”。截至昨天下午,在郑州其他一些超市,“白象粉丝”仍旧与“白家粉丝”款款相依热销。
“为什么在选择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之前先选择媒体轰炸手段?这似乎很容易被看做是一种炒作行为。恰恰这次活动又选择在郑州,直接打到白象老家,白家是否精心准备已久。”记者对白家粉丝追问。
“这个事情没有炒作不炒作的问题,只有侵权与否、侵权以后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因为事件本身就是白象挑起的,如果是炒作也是白象在炒作。”胡远强称,白象恶意或故意侵权,是既定的事实。
白家的反抗也并不只用宣传的方式,早在新闻发布会之前就发出了投诉信,并向白象方面递了律师函。但是对方迟迟不给答复,而且还向媒体发布一些非常令他们不能接受的言辞。
另外,白家食品认为舆论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能够引起白象方面的重视。
【缘起】
外包装涉嫌侵权“白家”拟索赔500万元
昨天下午,四川白家食品驻河南办事处程广亮主任告诉记者,他们8月初开始着手调查“白象粉丝”涉嫌侵权的行为,并掌握了大量的证据。
目前,“白象粉丝”涉嫌侵犯“白家粉丝”的品种已多达4种口味的4个袋装、4个碗装、两个5连包装共计10种产品。根据有关法规,对于涉嫌侵权产品,不仅要追究产品生产商、包装材料供应商的责任,还要追究侵权产品销售商的责任。
据介绍,白家系列方便粉丝的外包装设计早在2006年8月9日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食品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2007年5月23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外 观 设 计 专 利 权 , 专 利 号 为ZL200630029653.9(已颁发专利权证书)。
白家食品有关负责人认为,白家粉丝是“四川省著名商标”,目前正在着手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其合法权益应受到《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白家食品方面在书面投诉中称,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白家食品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市场调查,对白象粉丝制造商、销售商和包装材料供应商等3方的取证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封存、固定。
昨天,记者在白家提供的“白家粉丝”和“白象粉丝”(同为辣味肥肠味)两份外包装袋上看到,两种产品的外包装正面图案、色彩、印刷字体等几乎没有太大差别,一般消费者如果不经仔细分辨,很难区别。“不仅产品的外包装几乎一模一样,连口味也在抄袭。”胡远强表示,这些仿冒的产品正是白家食品目前的主导口味和品种。8月下旬以来,白家食品总部已接到多起粉丝产品质量投诉,后经核查,均为消费者将“白象粉丝”当作“白家粉丝”误购所致,已对白家食品的社会声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胡远强称,鉴于这种严重后果,白家食品方面在国庆节前已向白象集团发去了律师函,并将此事向河南省工商局、郑州市工商局、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投诉。
据介绍,按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单项侵权索赔额度可达50万元,以目前双方争执的侵权产品范围,白家食品将向白象集团提出索赔500万元,而这将可能成为国内方便食品行业最大金额的一宗专利索赔案。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联系白象集团总部求证白家诉词。一位企划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我对此事并不清楚。而且,有关对外事务的采访必须通过集团的CEO办公室预约联系。”随后,记者联系该集团CEO办公室负责人詹涛,但电话多次接通后又被掐断。
记者在查阅北京某媒体近期的相关报道时看到,此前,白象集团一位负责人曾向媒体表示:“白象粉丝是否侵权不应该由白家粉丝来评判,这要由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或法院判决。”与此同时,此负责人表达了另一种态度,白象集团推出的方便粉丝产品是一种“试验”行为,将来有可能要更换包装以避免麻烦。
【进展】
相关部门受理投诉协调不成可能上法庭
昨天下午,记者从河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了解到,该处国庆节前确已接到了四川白家食品方面的相关投诉材料。
接电话的韩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白家、白象分别作为四川、河南两省的知名品牌,其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都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在专利权方面发生纠纷,应该按照民法通行的‘保护在先’原则处理。”他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目前还不便就此发表更多看法。
白家食品有关负责人表示,其高管层已与律师制订了一整套维权方案,并向白象集团发出了措辞严厉的律师函,要求白象集团立即停止涉嫌侵犯白家粉丝专利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并主动提出善后事宜的解决方案:公开向白家食品赔礼道歉,提供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涉嫌侵权产品的相关包装材料供应商、产品销售商也应立即停止供应和销售白象相关涉嫌侵权产品。
白家食品还将保留对白象集团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白家食品目前正在统计“白象粉丝”相关的生产和销售情况,随时准备对其提起诉讼。
有关法律人士表示,侵权事实一经查实,白象集团将面临最高可达500万元的巨额索赔。(记者 郑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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