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2011年4月15日,苹果公司发动了侵权诉讼,指出三星电子所生产一系列的手持智能型装置涉嫌抄袭了苹果公司的产品设计,其中Galaxy系列的手持式智能型装置更是在外型以及软件接口上,涉嫌抄袭了许多苹果独特的产品技术。
关系错综复杂
苹果和三星之间关系错综复杂,不但有代工关系,还有采购关系,当然更多的是竞争关系。
1、代工关系
芯片代工三星每年从苹果赚取30亿美元左右。
苹果八成芯片订单给三星代工。
2、采购关系
苹果点子产品40%零部件从三星采购。包括面板、锂电池、内存记忆体等。
3、竞争关系
三星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第一、平板电脑第二。
苹果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第二、平板电脑第一。
面对如此复杂的关系,苹果决定起诉三星是经过非常慎重的考虑的。从竞争关系上不难看出,苹果最重要的两大产品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全球最大竞争对手就是三星。在成本、研发、创新方面不能有效打击竞争对手的时候,专利战便成为了最好的选择。而从后面的PPT也可以看出,三星的产品外观越来越趋同于苹果。这也是苹果下定决心起诉三星的关键点。
三星不甘示弱
由于三星与苹果的复杂利益关系,也让人好奇三星的反应,是否会选择与最大客户彻底决裂成为竞争者,或是和解以便保有最大的客户。苹果向三星提出专利侵权、不公平竞争、商标侵权等非法行为,三星也不示弱,2011年4月21日于三个家国的法院提出反击,对苹果公司也提出10项的侵权诉讼,有关3G传输优化与低功率数据传输技术。三星在韩国法院提出五项专利侵权诉讼、在日本提出两项侵权诉讼以及在德国提出三项侵权诉讼。
根据诉讼文指出,三星对苹果的智能型移动装置提出许多技术侵权的指控,例如iPhone以及iPad的无线数据传输的电力控制;高速封包存取(HSDPA)以及宽带多码分工(WCDMA)中,减少封包数据在传输过程中错误(miss)的机会;手机与计算机的无线数据通讯技术等。这些技术都广泛的被iPad以及iPhone等行动数据装置采用,且涉及许多数据装置的核心价值。
雷霆天价判罚
美国时间2011年8月24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地区法院陪审团裁定Samsung侵犯了Apple的6项专利,同时裁定Samsung需向Apple赔偿10.5亿美元。涉案产品达到21款,包括正在热销的Galaxy系列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同时陪审团驳回了Samsung对Apple的所有诉讼主张。该判罚不但金额巨大,而且判决速度奇快。
Apple表示在陪审团做出Samsung的产品侵权的决定后,将会向法院寻求禁止销售Samsung涉诉产品的许可。
Samsung则表示,将会向法庭提起裁后动议,以推翻陪审团的裁定,如果失利Samsung将会就判决提出上诉。
截止北京时间2011年8月27日上午9:14,三星在首尔的股价大幅下跌7.7%,市值蒸发14万亿韩元(124亿美元),这是该公司自2008年来出现的最大幅度的下跌。
三星2015年12月向苹果支付了5.482亿美元的赔偿金,以履行2012年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一项判决,但三星在提交给美国最高法院的上诉文件中表示,其中的3.99亿美元赔偿金是不合理的。美国最高法院计划在2017年6月前做出最终的裁决。
系列诉讼爆发
三星和苹果部分判决如下图所示,从下图可以看出,三星和苹果诉讼互有胜负,诉讼整体呈长期战线展开。双方都打算持久作战。
结局并不如意
虽然经过了长达六年多的系列诉讼,但是苹果和三星双方都没有因为专利诉讼而在智能手机上提升市场份额。相反,双方的全球市场占有率都有所下降,反而给中国智能手机厂商华为、小米、OPPO、VIVO等有了发展机会。
无数次的事实证明,专利诉讼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专利战略只能为企业的市场拓展锦上添花,而很难做到雪中送炭。
企业的长久发展和不断壮大离不开专利战略,但专利的重要程度也不能被盲目扩大。一个企业是否能不断发展壮大,和对全球科技发展大趋势的判断以及自身的不断创新更密切相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