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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7月9日午间公告,公司于2014年7月7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理邦仪器20.51+0.000.00%月 19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迈瑞公司起诉公司 DUS6 Vet 全数字超声诊断系统侵犯其专利号为 ZL200710124611.7 号专利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如下:1、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迈瑞公司 ZL200710124611.7 号专利权产品的行为;2、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赔偿迈瑞公司人民币 100 万元;3、本案受理费人民币 13800 元由公司承担;4、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9 号案”的上述一审民事判决,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为公司自然人大股东)张浩、谢锡城和祖幼冬已针对可能存在的迈瑞公司起诉公司侵权案件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如果公司因本次侵权案件最终败诉,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为公司自然人大股东)张浩、谢锡城、祖幼冬将共同承担公司因本次诉讼产生的侵权赔偿金、案件费用等。
理邦仪器20.51+0.000.00%月 19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迈瑞公司起诉公司 DUS6 Vet 全数字超声诊断系统侵犯其专利号为 ZL200710124611.7 号专利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如下:1、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迈瑞公司 ZL200710124611.7 号专利权产品的行为;2、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赔偿迈瑞公司人民币 100 万元;3、本案受理费人民币 13800 元由公司承担;4、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9 号案”的上述一审民事判决,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
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为公司自然人大股东)张浩、谢锡城和祖幼冬已针对可能存在的迈瑞公司起诉公司侵权案件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如果公司因本次侵权案件最终败诉,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为公司自然人大股东)张浩、谢锡城、祖幼冬将共同承担公司因本次诉讼产生的侵权赔偿金、案件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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