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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国入世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融入到国际经济一体化当中,中国专利申请的数量不断增加。根据4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07年年底,中国受理的国内外专利申请总量突破400万件,从第三个100万件到第四个100万件仅用了1年6个月。在专利方面,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三种专利申请69.4万件,同比增长21.1%,其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为24.5万件、18.1万件和26.8万件,分别同比增长16.5%、12.4%和33%。我国申请人提交专利国际申请5401件,同比增长41.2%。其数量位于美、日、德、法、韩、英之后,排名第7位,较2006年年底提前了1位。
尽管中国本土企业的专利申请年年增加,但跨国公司也在中国加大研发力度,扩大专利“战果”,而专利侵权案在中国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的较量中越演越烈,而本土企业在这场较量中得到的启示是什么呢?
专利战的本质是市场争夺战,专利本身就是合法的垄断。专利是一种武器,本土企业应该运用这一武器,与“跨国公司”斗法,才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权。
本土企业诉跨国公司关键靠什么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中国本土企业起诉跨国公司专利侵权的案件不时的见诸报端,而专利侵权案,中国本土企业能以胜诉结案,说明中国企业的崛起。以下典型案例就是很好的例证——
2006年底,持续两年之久深圳市朗科科技公司诉索尼专利侵权案终于有了结果。朗科公司和索尼达成协议庭上和解。朗科公司以闪存盘基础性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被侵权为由,将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同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而此案以和解结案正是中国IT企业觉醒的开始。以前发生的知识产权诉讼,大多数是国际公司起诉中国公司,而这次朗科公司起诉索尼,则算得上是第一起由中国公司发起的针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因此备受业界瞩目。
另一个案件也说明了中国企业的崛起。去年3月,厨房家电企业帅康起诉跨国公司伊莱克斯的专利侵权案——称其未经许可大量生产、销售采用帅康专利技术——“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的灶具,其型号为JZ20Y.2-EQ66X的燃气灶,帅康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伊莱克斯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帅康专利权的所有灶具,并赔偿经济损失,随后双方以庭外和解告终。这是中国家电企业针对跨国公司发起的首起专利侵权诉讼。
还有一个非常有影响的案件,就是正泰起诉施耐德案。去年9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宣判施耐德败诉,支付给温州正泰集团高达3.3亿多元的赔偿,并被勒令停产侵权产品。作为此案的关键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今年5月判定正泰的“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专利有效,驳回了此前施耐德提出的“专利无效”请求。至此,低压电器行业内的中国老大和全球老大的侵权案暂时告一段落。这是低压电器行业本土企业首战告捷。
上述案件虽然是以中国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和解告终,但从上述案件中可看出中国本土企业也关注到专利侵权的问题。而记者注意到的问题是中国本土企业面对跨国公司这样强大对手时,在出现专利侵权时该如何应对?要做哪些准备工作?上述企业之所以打赢侵权案胜诉的关键在哪里?
打过多年专利案的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的潘剑敏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是自己的专利被侵犯了,胜诉的关键是专利武器的质量高,或者说稳定性强,并且使用得当。如果要打赢侵权诉讼,准备工作不是到出现了侵权才做,而是在申请专利时就要做,还要做得更早,在进行技术研发时就要做。目的是研发时不要做重复劳动,要提高创新质量,然后在申请专利时要提高申请文件的质量,要用专利群来保护创新技术。而要提高创新质量,就要建立并利用好全球专利数据库,要充分利用他人专利所体现的创新启示和留下的未受保护的空间,也就是合法合理地利用他人的专利。这一工作做好了,充分了解了他人的专利,那么企业在上新项目、新产品时就不会因盲目而侵犯他人专利成为被告了,即使成了被告也对能否将对方专利无效掉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诉。总之一句话,企业要建立自己的专利战略。本土中小企业通过专利战略可以使自己快速成长为巨人,并且专利战略要与标准战略相结合,牢固地维护自己的巨人地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专利侵权战火“烧”到海外启示是什么
一直以来总在中国国内“燃烧”的专利侵权战火,被中国深圳的朗科公司将战火烧到了国外。
深圳朗科科技有限公司赴美国起诉美国第二大移动存储厂商——必恩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在历经艰难诉讼后,于2008年4月,朗科宣布赴美国专利维权首战告捷,并已经与美国PNY公司签订专利授权许可协议。此官司被称为“中国IT企业境外专利维权第一案”。
在朗科主动出击下结案的案件,为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维权竖起了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而朗科由此从专利维权转向专利运营,开创“卖专利”的盈利模式。
这也正是本案的独特之处。
而另外一起境外维权案件,则让中国本土企业学会如何应对美国337条款。中国本土企业珠海炬力赴美起诉美国MP3芯片制造商矽马特SigmaTel公司,侵犯炬力一项核心技术专利——关键数字音频信号处理技术专利,双方达成全面和解协议。此前,2007年6月21日,珠海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法院起诉,指控矽马特及其子公司专利侵权。此案不得不提的一个细节是:去年7月16日为了能在与中国企业珠海炬力的市场竞争中胜出,美商SigmaTel公司,在2005年初的时候拿出了美国企业在应对中国企业竞争时的杀手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是美国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应诉“337”调查一件案子花费至少要在百万美元以上,很多国内企业在遭到337调查后都因高昂的应诉费用而放弃应诉,被迫退出美国市场。2005年3月,美国SigmaTel公司以珠海炬力侵犯了其多项用于MP3播放器的芯片专利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ITC利用“337条款”对珠海炬力进行制裁。
珠海炬力积极应诉,宣称将准备1500万美元来打这场官司。同时,珠海炬力开始着手调整其知识产权策略,不但大量申请自主专利,还开始收购相关专利。到2006年底,炬力申请的专利已超过40项,获得证书的10余项。
上述案件中对中国其他企业的借鉴之处是什么?中国企业从上述案件中得到的启示是什么?
潘剑明律师认为,市场开拓到哪里,就会看到专利战火“烧”到哪里。其实,市场开拓专利为先。企业要开拓海外市场,首先要拥有海外专利武器,既能使自己发展壮大,又能打击竞争对手。目前,企业要积极申请国外专利,并运用这些专利武器对竞争对手发起进攻。
中国企业在境外遭遇专利侵权时如何扭转不利局面?在遭到337调查,中国企业如何抗辩?又该如何应对?
潘剑明律师提醒企业,要积极应诉,要认真研究对方专利的有效性,避免吃哑巴亏。如果侵权构成,则赶紧研究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对方也侵犯了我们的专利,也对他提起诉讼,最后看情况可以进行交叉许可。
在因专利遭到337调查时,中国企业要积极应对。可以进行抗辩的理由有,没有侵犯申请人专利;申请人的专利不可实施;对相关产业没有构成威胁或造成损害。当然,更为积极的是在进入美国市场前先做好侵权预警工作,尽可能绕开他人在美国的专利。另外,要多申请美国专利,争取获得授权,拥有了美国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就不容易因专利被该337条款所羁绊。
尽管上述案件看到中国本土企业在进步,但记者观察到——近年来跨国公司专利布局内地圈地越来越大,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屡屡上演。中国DVD机厂商、家电、制药、摩托车、电池、收割机、木地板、文具……等行业的企业老总们仍然奔波忙于处理专利权纠纷。而本土企业的老总们要知道索尼公司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多达400人,美国杜邦公司拥有60多个知识产权专业律师。针对中国本土企业出现的问题,潘剑明律师认为,令人堪忧的是专业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还不够。本土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要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团队的重要性,有关专利的中介机构也还需要加强建设。知识产权领域非常需要复合型人才的参与,目前兼具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利律师在全国仅300人左右,根本满足不了专业化服务的需求。培养人才是迫切而长远的任务。企业聘请专业人员全程参与专利战略的建立是目前能做到的。
尽管中国本土企业的专利申请年年增加,但跨国公司也在中国加大研发力度,扩大专利“战果”,而专利侵权案在中国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的较量中越演越烈,而本土企业在这场较量中得到的启示是什么呢?
专利战的本质是市场争夺战,专利本身就是合法的垄断。专利是一种武器,本土企业应该运用这一武器,与“跨国公司”斗法,才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权。
本土企业诉跨国公司关键靠什么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中国本土企业起诉跨国公司专利侵权的案件不时的见诸报端,而专利侵权案,中国本土企业能以胜诉结案,说明中国企业的崛起。以下典型案例就是很好的例证——
2006年底,持续两年之久深圳市朗科科技公司诉索尼专利侵权案终于有了结果。朗科公司和索尼达成协议庭上和解。朗科公司以闪存盘基础性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被侵权为由,将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同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而此案以和解结案正是中国IT企业觉醒的开始。以前发生的知识产权诉讼,大多数是国际公司起诉中国公司,而这次朗科公司起诉索尼,则算得上是第一起由中国公司发起的针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因此备受业界瞩目。
另一个案件也说明了中国企业的崛起。去年3月,厨房家电企业帅康起诉跨国公司伊莱克斯的专利侵权案——称其未经许可大量生产、销售采用帅康专利技术——“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的灶具,其型号为JZ20Y.2-EQ66X的燃气灶,帅康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伊莱克斯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帅康专利权的所有灶具,并赔偿经济损失,随后双方以庭外和解告终。这是中国家电企业针对跨国公司发起的首起专利侵权诉讼。
还有一个非常有影响的案件,就是正泰起诉施耐德案。去年9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宣判施耐德败诉,支付给温州正泰集团高达3.3亿多元的赔偿,并被勒令停产侵权产品。作为此案的关键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今年5月判定正泰的“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专利有效,驳回了此前施耐德提出的“专利无效”请求。至此,低压电器行业内的中国老大和全球老大的侵权案暂时告一段落。这是低压电器行业本土企业首战告捷。
上述案件虽然是以中国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和解告终,但从上述案件中可看出中国本土企业也关注到专利侵权的问题。而记者注意到的问题是中国本土企业面对跨国公司这样强大对手时,在出现专利侵权时该如何应对?要做哪些准备工作?上述企业之所以打赢侵权案胜诉的关键在哪里?
打过多年专利案的北京中济律师事务所的潘剑敏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是自己的专利被侵犯了,胜诉的关键是专利武器的质量高,或者说稳定性强,并且使用得当。如果要打赢侵权诉讼,准备工作不是到出现了侵权才做,而是在申请专利时就要做,还要做得更早,在进行技术研发时就要做。目的是研发时不要做重复劳动,要提高创新质量,然后在申请专利时要提高申请文件的质量,要用专利群来保护创新技术。而要提高创新质量,就要建立并利用好全球专利数据库,要充分利用他人专利所体现的创新启示和留下的未受保护的空间,也就是合法合理地利用他人的专利。这一工作做好了,充分了解了他人的专利,那么企业在上新项目、新产品时就不会因盲目而侵犯他人专利成为被告了,即使成了被告也对能否将对方专利无效掉做到心中有数,从容应诉。总之一句话,企业要建立自己的专利战略。本土中小企业通过专利战略可以使自己快速成长为巨人,并且专利战略要与标准战略相结合,牢固地维护自己的巨人地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专利侵权战火“烧”到海外启示是什么
一直以来总在中国国内“燃烧”的专利侵权战火,被中国深圳的朗科公司将战火烧到了国外。
深圳朗科科技有限公司赴美国起诉美国第二大移动存储厂商——必恩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在历经艰难诉讼后,于2008年4月,朗科宣布赴美国专利维权首战告捷,并已经与美国PNY公司签订专利授权许可协议。此官司被称为“中国IT企业境外专利维权第一案”。
在朗科主动出击下结案的案件,为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维权竖起了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而朗科由此从专利维权转向专利运营,开创“卖专利”的盈利模式。
这也正是本案的独特之处。
而另外一起境外维权案件,则让中国本土企业学会如何应对美国337条款。中国本土企业珠海炬力赴美起诉美国MP3芯片制造商矽马特SigmaTel公司,侵犯炬力一项核心技术专利——关键数字音频信号处理技术专利,双方达成全面和解协议。此前,2007年6月21日,珠海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法院起诉,指控矽马特及其子公司专利侵权。此案不得不提的一个细节是:去年7月16日为了能在与中国企业珠海炬力的市场竞争中胜出,美商SigmaTel公司,在2005年初的时候拿出了美国企业在应对中国企业竞争时的杀手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是美国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应诉“337”调查一件案子花费至少要在百万美元以上,很多国内企业在遭到337调查后都因高昂的应诉费用而放弃应诉,被迫退出美国市场。2005年3月,美国SigmaTel公司以珠海炬力侵犯了其多项用于MP3播放器的芯片专利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ITC利用“337条款”对珠海炬力进行制裁。
珠海炬力积极应诉,宣称将准备1500万美元来打这场官司。同时,珠海炬力开始着手调整其知识产权策略,不但大量申请自主专利,还开始收购相关专利。到2006年底,炬力申请的专利已超过40项,获得证书的10余项。
上述案件中对中国其他企业的借鉴之处是什么?中国企业从上述案件中得到的启示是什么?
潘剑明律师认为,市场开拓到哪里,就会看到专利战火“烧”到哪里。其实,市场开拓专利为先。企业要开拓海外市场,首先要拥有海外专利武器,既能使自己发展壮大,又能打击竞争对手。目前,企业要积极申请国外专利,并运用这些专利武器对竞争对手发起进攻。
中国企业在境外遭遇专利侵权时如何扭转不利局面?在遭到337调查,中国企业如何抗辩?又该如何应对?
潘剑明律师提醒企业,要积极应诉,要认真研究对方专利的有效性,避免吃哑巴亏。如果侵权构成,则赶紧研究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对方也侵犯了我们的专利,也对他提起诉讼,最后看情况可以进行交叉许可。
在因专利遭到337调查时,中国企业要积极应对。可以进行抗辩的理由有,没有侵犯申请人专利;申请人的专利不可实施;对相关产业没有构成威胁或造成损害。当然,更为积极的是在进入美国市场前先做好侵权预警工作,尽可能绕开他人在美国的专利。另外,要多申请美国专利,争取获得授权,拥有了美国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就不容易因专利被该337条款所羁绊。
尽管上述案件看到中国本土企业在进步,但记者观察到——近年来跨国公司专利布局内地圈地越来越大,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屡屡上演。中国DVD机厂商、家电、制药、摩托车、电池、收割机、木地板、文具……等行业的企业老总们仍然奔波忙于处理专利权纠纷。而本土企业的老总们要知道索尼公司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多达400人,美国杜邦公司拥有60多个知识产权专业律师。针对中国本土企业出现的问题,潘剑明律师认为,令人堪忧的是专业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还不够。本土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要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团队的重要性,有关专利的中介机构也还需要加强建设。知识产权领域非常需要复合型人才的参与,目前兼具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利律师在全国仅300人左右,根本满足不了专业化服务的需求。培养人才是迫切而长远的任务。企业聘请专业人员全程参与专利战略的建立是目前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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