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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刚与美国电气巨头打过专利官司的国内企业,在昨天举行的2008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上受到追捧。浙江通领科技集团与美国莱伏顿公司的诉讼长达3年多,最后成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首获美国法院裁决胜诉的中国企业。该公司的维权之路走得颇为艰辛,引发了与会者对国内相关制度的思考。
通领科技与莱伏顿公司的专利纠纷始于2004年4月,后者以侵犯其专利为由,先后5次分别在美国多个地方法院对通领科技的GFCI(接地故障断路器)产品提起了2项专利侵权诉讼。耐人寻味的是,莱伏顿公司在起诉之后,又向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发出了言辞客气的和解意向。而和解条件,竟是要通领科技集团承认侵权事实并交纳专利费。面对如此无理的要求,陈伍胜当场拒绝,并奉劝对方不要把钱花在不可能胜诉的官司上。可对方接下来的话是:“我们财大气粗,有的是钱。”
“我当时气坏了,当即表示倾家荡产也要奉陪到底。”陈伍胜认为,专利诉讼在美国公司眼里,根本不是用来维权,而是用来拖垮对手的商战工具。其背后,美国法院的“低门槛”立案流程,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举例,在莱伏顿公司提出的诉状中,基本证据都不足,被列入被告名单的公司中,甚至也包括已不复存在或尚未开业的公司。就是这样一封法律漏洞甚多的诉状,把通领科技拖了整整3年多,付出400万美元的诉讼费以及大量人力物力。陈伍胜感叹,中国企业的海外维权之路,实在太难,有更多的中国公司则经不起这样的“折磨”,选择和解,放弃自己应得的权利。
海外维权难,本土维权也不容易。也是2004年,通领科技曾在国内发现某美国公司的产品涉嫌侵权,想在产品经销地起诉,却发现作为原告方,还要做大量证据收集、专家鉴定等准备工作,需要好几个月时间。好不容易立案,审判过程也是历经波折,至今未等到最终裁决。国内企业在自己土地上“事倍功半”的维权,在与会者中得到共鸣。不少专家建议,应在我国相关法律体系中,适当降低知识产权诉讼的立案门槛。
那么,在海外如何应对国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诉讼?陈伍胜认为,最根本的是自己有核心专利作后盾,并在国外申请了专利保护;其次要和国外律师事务所合作,并对自己专利进行侵权检索和分析,取得非侵权的法律评定文书;最重要的是敢于应诉,“委曲求全”不可能改变局面。考虑到高昂的诉讼费用,他呼吁借鉴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社会保险体系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建立以行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基金,抗衡海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恶意诉讼,提高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
通领科技与莱伏顿公司的专利纠纷始于2004年4月,后者以侵犯其专利为由,先后5次分别在美国多个地方法院对通领科技的GFCI(接地故障断路器)产品提起了2项专利侵权诉讼。耐人寻味的是,莱伏顿公司在起诉之后,又向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发出了言辞客气的和解意向。而和解条件,竟是要通领科技集团承认侵权事实并交纳专利费。面对如此无理的要求,陈伍胜当场拒绝,并奉劝对方不要把钱花在不可能胜诉的官司上。可对方接下来的话是:“我们财大气粗,有的是钱。”
“我当时气坏了,当即表示倾家荡产也要奉陪到底。”陈伍胜认为,专利诉讼在美国公司眼里,根本不是用来维权,而是用来拖垮对手的商战工具。其背后,美国法院的“低门槛”立案流程,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举例,在莱伏顿公司提出的诉状中,基本证据都不足,被列入被告名单的公司中,甚至也包括已不复存在或尚未开业的公司。就是这样一封法律漏洞甚多的诉状,把通领科技拖了整整3年多,付出400万美元的诉讼费以及大量人力物力。陈伍胜感叹,中国企业的海外维权之路,实在太难,有更多的中国公司则经不起这样的“折磨”,选择和解,放弃自己应得的权利。
海外维权难,本土维权也不容易。也是2004年,通领科技曾在国内发现某美国公司的产品涉嫌侵权,想在产品经销地起诉,却发现作为原告方,还要做大量证据收集、专家鉴定等准备工作,需要好几个月时间。好不容易立案,审判过程也是历经波折,至今未等到最终裁决。国内企业在自己土地上“事倍功半”的维权,在与会者中得到共鸣。不少专家建议,应在我国相关法律体系中,适当降低知识产权诉讼的立案门槛。
那么,在海外如何应对国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诉讼?陈伍胜认为,最根本的是自己有核心专利作后盾,并在国外申请了专利保护;其次要和国外律师事务所合作,并对自己专利进行侵权检索和分析,取得非侵权的法律评定文书;最重要的是敢于应诉,“委曲求全”不可能改变局面。考虑到高昂的诉讼费用,他呼吁借鉴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社会保险体系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建立以行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基金,抗衡海外企业滥用知识产权的恶意诉讼,提高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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