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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如何让“337大棒”不再砸向自己

发布时间:2007-11-08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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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近两年的艰难诉讼,珠海纳思达等24家公司还是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判定侵犯了爱普生墨盒专利。目前,纳思达已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了上诉,但最终结果尚无从知晓。
  
  其实,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遭遇337调查的不仅是纳思达一个企业,也不单单是墨盒一种产品。相关数据显示,仅今年1至8月,ITC共对我国发起12起337调查,直接涉案金额达16.6亿美元。面对频频来袭的“337大棒”,中国企业怎样才能避免?遭遇337调查后中国企业该如何应对?
  
  长期代理337调查案件的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斯托基思 M. 索宾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对于刚走出国门不久的中国企业来说,完全避免类似337调查这样的知识产权诉讼是比较困难的,但也并非不可能。他给欲打入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提了三点建议:
  
  首先,中国企业在进入美国市场之前,需要先做好“家庭作业”——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调查。在这个对知识产权进行梳理的过程中,要了解清楚所要进入的市场中有哪些主要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弄清楚可能会侵犯哪些知识产权。如果竞争对手在美国市场上已经拥有了此类专利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就要对自己公司的产品进行修改和修正,以避免侵犯他人权利。
  
  其次,当中国企业收到律师函、通告等材料,声称你所在的公司侵犯了他们所拥有的某项知识产权时,中国企业要认真对待这些通知和律师函,查证一下是否真得侵犯了他们拥有的知识产权。目前,很多公司在收到类似的通知或律师函时,只是将它们草草扔进垃圾筒,这并不是一个正确的策略。
  
  第三,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而进攻的前提是自己拥有知识产权。在有关知识产权的诉讼中,如果原告知道你也拥有数量足够多、力量足够强的专利权,足以把他拖入“诉讼泥沼”,他在诉讼之前就会三思而后行,诉讼也可能就不会发生。而公司也可主动向ITC提起337调查,起诉别人。当然,这需要中国企业付出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
  
  那么,在337调查发生之后,中国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呢?
  
  对此,索宾表示,由于337调查进展快,判定侵权行为存在后采取的救济措施威慑力强,尤其是普遍排除令,一旦发出,影响到的不仅仅是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生产厂商,而是整个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因此,一旦337调查提起,所有行业内的企业都应同心协力,全力以赴应诉,不能认为自己没被起诉就暗自庆幸。单个企业的力量可能是弱小的,但如果整个行业企业能够团结应诉,互相扶持和帮助,避免应诉缺席,胜诉就会有希望。
   
  但由于行业企业之间存在竞争,要让他们团结起来并不容易。尤其是对于应诉费用的分摊,很难找到让所有企业都认可的方式。“这时,就需要政府和行业协会等中间机构发挥作用,让企业明白337调查可能会对其形成的危害,出面将不同的生产厂家组织起来,集体探讨,形成一个共同的应诉策略,避免力量分散,各行其是”,索宾表示。
  
  在应诉资金方面,行业协会等也可以发挥作用。据了解,在有些国家,行业协会会向企业征收一些税,比如向美国出口产品的企业,需要把出口产品收入交一部分到行业协会或政府管理基金。建立基金的目的,就是一旦出现337调查等类似诉讼,可以用基金中的钱支持整个行业企业的应诉。
  
  魏衍亮博士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面对337调查,中国企业一定要积极应对;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美国拥有更多核心专利技术,必要的时候也向国外企业提起337调查。因为目前在美国的法律中,没有遏止337条款滥用的明确规定。企业在遭遇337调查后,有时即使能够意识到对方起诉自己可能只是一种商业策略,但也无所依凭。只有拥有了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以同样的方式向国外企业提起337调查,中国企业才拥有了保护自己的真正武器。(知识产权报记者 吴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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