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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 福彩“七乐彩”想必对公众而言并不陌生,作为“七乐彩”使用者的中国福彩中心不久前却被告上了法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唐某的上诉,中国福彩中心并未侵犯唐某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唐某认为,中国福彩中心、重庆福彩中心未经其同意,在类似服务上将“七乐彩”作为彩票名称和商标使用,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相应损失。
中国福彩中心则表示,福彩中心是“经营彩票”服务,而唐某涉案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核定在第36类“募集慈善基金”中使用,二者并非同一种服务。并且发行、销售彩票和一般的募集慈善基金有着根本的区别和不同的法律监管,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故被告并未侵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14日,唐某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取得“七乐彩”文字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为第36类,即“募集慈善基金”等服务。2012年3月29日,唐某在重庆购买了一张中国福利彩票,该彩票上方标注汉字“七乐彩”。
法院认为,唐某涉案注册商标核定用途为第36类“募集慈善基金”,而福彩中心是在第41类“经营彩票”服务中使用“七乐彩”商标,两者分属不同的类别。福彩中心提供的涉案服务与“募集慈善基金”服务既不相同也不相类似,即使诉争商标标识本身相同,被告方的行为也不构成商标侵权。据此,重庆一中院驳回了唐某的诉讼请求。唐某不服,提出上诉。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说,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其中,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类别不同的前提下,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
唐某涉案注册商标核定用途为“募集慈善基金”,而福彩中心是在“经营彩票”服务中使用“七乐彩”商标,两者分属不同的类别。另外,从服务内容、方式以及服务对象上看,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福利彩票的发行方式和范围须经国务院特许进行;福利彩票取得的资金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监管;福利彩票发行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服务,设奖、兑奖及销售细则;购买者主要是以获得相应奖金为目的支付对价,购买彩票不能是未成年人。
另外,“募集慈善基金”的设立主体并不须国务院特许设立,且其发行过程中参与者为无偿捐赠,单方行为,亦不取得任何权益,同时其资金使用情况需要向社会公开,捐赠者也有权了解其捐赠资金的具体去向。“募集慈善基金”的对象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主体。
因此,在这起案件中,被控侵权行为与唐某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服务中的“募集慈善基金”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的类别、各自的服务内容、方式及对象上均存在差异,相关公众根据普通的认知能力在综合判断后,不会认为二者存在特定联系,亦不会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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