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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资企业使用盗版被罚 江苏开出国内最高罚单

发布时间:2008-01-03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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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版权局和昆山市版权局去年12月28日共同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美资企业美而光交通运动器材(昆山)有限公司,罚款金额高达人民币80万元,为国内行政处罚金额最高的企业使用盗版软件案。据了解,作为江苏与台湾首次同步执法的案例,去年7月,美而光(台湾)公司与著作权人达成了刑事和解(双方签订了保密合同,赔偿金额未公布)。

  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陆幸生告诉记者,根据举报,江苏省版权部门和台湾保护智慧财警察大队于2006年4月3日同步对美资美而光公司在台湾和昆山的两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均发现企业安装并使用了盗版软件。其中美而光(昆山)公司的研发室内4台电脑中共计使用8套盗版软件,总市值超过270万元,侵犯了PTC、CNC和欧特克公司等相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发生后,昆山市当地政府和版权部门多次上门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并希望美而光同著作权人面对面商谈赔偿事宜,但美而光一直采取回避态度,致使和解无望。在近2年时间里,省版权局大案审查委员会组织了2次审查和2次听证,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对使用盗版软件企业处正版软件市值5倍以下罚款,最终决定对美而光(昆山)公司处以80万元罚款。(王宏伟)

  又讯 去年12月13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该案的民事诉讼作了判决,美而光败诉,被判向Autocad系列软件的版权所有人欧特克公司赔偿69400元。Pro-engineer系列软件的索赔标的高达2236300元,法院要求各方对价格证据进行补充,未当庭宣判。(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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