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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国际版权论坛上,柳斌杰发表“版权影响世界”的讲话。
一、版权制度深刻影响世界
版权制度由来已久。早在中国宋代,就有防止擅自复印图书的“翻版禁令”,许多刻板书上已印有“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字样。然而,这一版权保护的萌芽,由于在当时中国没有茁壮成长的肥沃土壤,以至于长期停留在原始、初级的水平上。直至18世纪初期,西方社会诞生了现代版权制度,并在技术进步与社会需求的推动下,得到广泛应用与发展,这就深刻地影响着我们这个世界。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版权制度更新社会观念。古代社会,文化贫瘠,大量引用和摘录先贤著作是世界各国文化创造行为的一个显著特征,因此,复制他人作品不但不会受到谴责,反而会受到尊重和鼓励。尤其在古代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主张自然和谐,强调知识共享的观念,倡导以传播知识和道德为己任,鼓励人们转述和引用作品,并不认为自己的作品被抄袭或未经许可使用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
版权制度的诞生和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应用,彻底改变了人们“知识没有产权”的陈旧观念,人们逐渐意识到“智力”生产是一种劳动,“知识”也是一种财富。这种财富在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之下,会形成诸多权利,并与有形的私有物产一样,神圣不可侵犯。“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开始成为主流,加快了知识产权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并为公众所共同遵循,这就改变了知识生产的基本模式。
版权制度激发创造热情。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创新的能力,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问题。
版权制度正是保护创新能力、激励自主创新的基础性制度,通过确定创作者的专有权利,使得权利人可以通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获得应有的回报和扩大再生产。这种从产权角度进行激励的制度,充分体现了对智力创造的尊重和肯定,极大地激发起人们的创新热情,从而激励知识劳动者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版权作品,为人类知识宝库增添无数精神财富。反过来讲,日益丰富和不断创造的智力作品也对版权保护产生了越来越大的需求,使得版权制度不断适应创新的要求。鼓励创新、完善保护、合理流动就成为必然趋势,由此确定了在知识创新活动中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有效保护知识创造各个领域的创新成果。数百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了版权制度与创新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提高了社会的创新能力。
版权制度推动文化繁荣。促进知识传播与文化科学发展是版权保护的首要目的,现代版权保护制度以保护智力成果、激励创作为基本出发点,以促进文学、艺术、科学事业和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为目标。
完善的版权制度有效维护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文化的自我表达与公共传播,支持了科学和艺术创新,极大地促进了文化繁荣。300年来版权制度价值功能的演变和递进历程,有这样一条清晰的脉络:赋予权利——激励创作——鼓励传播——繁荣文化。
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实践也证明,以版权资源为智力支持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和建筑艺术、工业外观设计等版权产业是文化创新力、文化生产力和文化持续力的承载者,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必需的精神食粮,促进了文化、科学繁荣,培育了民族精神,推动了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了不朽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
版权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在版权制度的框架下,版权被定义为作品创作的财产权——“智力成果权”。作为财产权,作品版权具有可计量的价值,这种价值使得版权可以被交易并充分参与经济活动。如今,版权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物质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
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随着新的转播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催生了以智力成果为资源,以知识创新为动力,以受版权保护作品创新、生产、传播、使用和消费为基础的产业形态。这一全新的产业形态,主要体现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业,以及与现代科技紧密相联的信息网络、计算机软件业、建筑、汽车、纺织、陶瓷等行业,并且发展迅猛。其发展速度远远超出了传统制造业,不但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群,还带动了传统产业的改造与升级,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查,发达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版权产业所占份额大约平均在6%左右,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达到了3%以上。版权产业被视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加快发展版权产业,已经成为众多国家共识。
由此可以看出,版权正是以其独特的智力和产业属性,在促进文化、科学繁荣和经济技术发展与推动社会的全面文明和进步方面,都对世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版权制度由来已久。早在中国宋代,就有防止擅自复印图书的“翻版禁令”,许多刻板书上已印有“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字样。然而,这一版权保护的萌芽,由于在当时中国没有茁壮成长的肥沃土壤,以至于长期停留在原始、初级的水平上。直至18世纪初期,西方社会诞生了现代版权制度,并在技术进步与社会需求的推动下,得到广泛应用与发展,这就深刻地影响着我们这个世界。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版权制度更新社会观念。古代社会,文化贫瘠,大量引用和摘录先贤著作是世界各国文化创造行为的一个显著特征,因此,复制他人作品不但不会受到谴责,反而会受到尊重和鼓励。尤其在古代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主张自然和谐,强调知识共享的观念,倡导以传播知识和道德为己任,鼓励人们转述和引用作品,并不认为自己的作品被抄袭或未经许可使用是对自身权利的侵害。
版权制度的诞生和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应用,彻底改变了人们“知识没有产权”的陈旧观念,人们逐渐意识到“智力”生产是一种劳动,“知识”也是一种财富。这种财富在法律的规范和保护之下,会形成诸多权利,并与有形的私有物产一样,神圣不可侵犯。“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开始成为主流,加快了知识产权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并为公众所共同遵循,这就改变了知识生产的基本模式。
版权制度激发创造热情。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创新的能力,则是实现创新的关键问题。
版权制度正是保护创新能力、激励自主创新的基础性制度,通过确定创作者的专有权利,使得权利人可以通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获得应有的回报和扩大再生产。这种从产权角度进行激励的制度,充分体现了对智力创造的尊重和肯定,极大地激发起人们的创新热情,从而激励知识劳动者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版权作品,为人类知识宝库增添无数精神财富。反过来讲,日益丰富和不断创造的智力作品也对版权保护产生了越来越大的需求,使得版权制度不断适应创新的要求。鼓励创新、完善保护、合理流动就成为必然趋势,由此确定了在知识创新活动中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有效保护知识创造各个领域的创新成果。数百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了版权制度与创新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提高了社会的创新能力。
版权制度推动文化繁荣。促进知识传播与文化科学发展是版权保护的首要目的,现代版权保护制度以保护智力成果、激励创作为基本出发点,以促进文学、艺术、科学事业和产业的繁荣与发展为目标。
完善的版权制度有效维护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文化的自我表达与公共传播,支持了科学和艺术创新,极大地促进了文化繁荣。300年来版权制度价值功能的演变和递进历程,有这样一条清晰的脉络:赋予权利——激励创作——鼓励传播——繁荣文化。
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实践也证明,以版权资源为智力支持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和建筑艺术、工业外观设计等版权产业是文化创新力、文化生产力和文化持续力的承载者,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必需的精神食粮,促进了文化、科学繁荣,培育了民族精神,推动了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了不朽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
版权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在版权制度的框架下,版权被定义为作品创作的财产权——“智力成果权”。作为财产权,作品版权具有可计量的价值,这种价值使得版权可以被交易并充分参与经济活动。如今,版权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物质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
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随着新的转播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催生了以智力成果为资源,以知识创新为动力,以受版权保护作品创新、生产、传播、使用和消费为基础的产业形态。这一全新的产业形态,主要体现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业,以及与现代科技紧密相联的信息网络、计算机软件业、建筑、汽车、纺织、陶瓷等行业,并且发展迅猛。其发展速度远远超出了传统制造业,不但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群,还带动了传统产业的改造与升级,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查,发达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版权产业所占份额大约平均在6%左右,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达到了3%以上。版权产业被视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加快发展版权产业,已经成为众多国家共识。
由此可以看出,版权正是以其独特的智力和产业属性,在促进文化、科学繁荣和经济技术发展与推动社会的全面文明和进步方面,都对世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中国版权制度的建设和实践
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建立了一个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较为完整的版权法律体系。1990年以来,中国先后颁布了版权“一法四条例”,执法、司法已经步入正轨。从1992年起中国先后加入了《伯尔尼公约》、TRIPS、WCT和WPPT等重要的国际公约。中国的版权保护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达到了国际通行标准,并积极承担了相应的国际义务。
二是确立了版权管理和保护体制,基本形成了版权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框架体系。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由版权协会、版权保护中心以及音乐、音像、文字和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构成的中国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已经初具规模。日益完善的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着服务社会、服务产业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了政府监督管理、社团自我维权、企业依法经营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是在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下,深入持续地开展版权宣传教育工作,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中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开展版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与教育活动,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重大版权事件为契机,以新闻媒体为主要渠道,通过公益广告、研讨会、演讲、征文、影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展开版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得版权知识逐步走入百姓生活,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
四是促进版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作为第三世界负责任大国的重要作用。中国与国际社会建立了广泛、深入的版权多双边关系,并一直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自2006年起连续3年共同举办“国际版权论坛”,并于2008年开展首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中国)”评奖及颁奖活动。目前双方正在联合开展“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项目调研和“中国南通—WIPO版权产业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活动。
五是版权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过程中,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网络等产业为重点的版权产业迅速发展,有的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实力,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根据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的统计数据所进行的初步核算,2006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总产值约占当年GDP的3.3%,全部版权产业约占当年GDP的6.4%。
三、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工作
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建立了一个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较为完整的版权法律体系。1990年以来,中国先后颁布了版权“一法四条例”,执法、司法已经步入正轨。从1992年起中国先后加入了《伯尔尼公约》、TRIPS、WCT和WPPT等重要的国际公约。中国的版权保护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达到了国际通行标准,并积极承担了相应的国际义务。
二是确立了版权管理和保护体制,基本形成了版权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框架体系。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由版权协会、版权保护中心以及音乐、音像、文字和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构成的中国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已经初具规模。日益完善的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着服务社会、服务产业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了政府监督管理、社团自我维权、企业依法经营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是在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下,深入持续地开展版权宣传教育工作,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中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开展版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与教育活动,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重大版权事件为契机,以新闻媒体为主要渠道,通过公益广告、研讨会、演讲、征文、影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展开版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得版权知识逐步走入百姓生活,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
四是促进版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作为第三世界负责任大国的重要作用。中国与国际社会建立了广泛、深入的版权多双边关系,并一直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自2006年起连续3年共同举办“国际版权论坛”,并于2008年开展首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中国)”评奖及颁奖活动。目前双方正在联合开展“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项目调研和“中国南通—WIPO版权产业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活动。
五是版权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过程中,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网络等产业为重点的版权产业迅速发展,有的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实力,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根据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的统计数据所进行的初步核算,2006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总产值约占当年GDP的3.3%,全部版权产业约占当年GDP的6.4%。
三、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工作
中国政府一贯重视版权保护工作,把它纳入重要工作日程。2008年6月,中国政府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这一新战略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里程碑,将促进中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对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也为开展版权保护和发展版权产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
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在保护本国智力作品的同时,也积极承担着国际版权保护义务。当然,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发展中国家的版权相关产业还属于弱势产业,缺乏国内市场的整合能力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此,发展中国家不能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做法,而需要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建立与本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版权制度。
我们将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协助下,与其他国家一起,致力于通过加强版权保护,推进以版权为基础的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首先,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切实保护版权权利人的利益,为版权产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为全民族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服务。
其次,进一步完善版权法律体系。适时启动《著作权法》的修订工作,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科技迅猛发展的新形势,着重解决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发展给版权保护带来的新问题,努力创造一个权利人、使用人和社会公众等各方利益和谐发展的制度环境。
第三,大力促进版权的市场化。进一步完善版权运用的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版权,充分发挥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在版权市场化中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采取版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版权的市场价值。
第四,大力提升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我们将通过培养和树立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和规则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实守信”的文化,成为社会群体思维方式和评价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逐步形成有利于创新、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适应市场竞争、维护经济秩序的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高举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帜,履行承诺,树立中国政府讲信誉、负责任的良好形象,为开展国际文化经贸交流、深化国际文化经贸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多年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直大力倡导并积极推动各成员国树立这样一种理念:努力确保知识产权制度,为各自国家的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作出充分的贡献。实践将进一步证明,随着版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和创造力的潜在价值得以全面认识和提升,版权产业终将会为促进本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我相信,随着市场经济不断规范,随着中国版权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版权国际化合作的不断深化,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一定会为推动知识创新作出贡献,中国的版权产业也将呈现出独特的魅力和广阔的前景。
希望与会的各位朋友,今后在版权保护方面有更多的沟通和交流,为促成版权领域的更好合作,为公正、合理的国际版权秩序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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