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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许可使用: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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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狗不理”包子天下闻名,“狗不理”商标也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泉城济南,有一家名为天丰园的饭店也在卖“狗不理”包子,天津“狗不理”遂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天丰园饭店。
“狗不理”源于天津,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许多民众的第一感觉是天丰园饭店一定会败诉。然而这一案子并没有那么简单,两家“狗不理”的官司从去年打到现在,从一审打到二审,从服务商标打到商品商标,依旧没有结局。两个“狗不理”的冲突,实质上反映的是商标与商号的冲突,这种情况在我国老字号企业中普遍存在。
老字号企业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其发展历程耐人寻味。以前,一个老字号本是一家企业,但在建国初期的改造中,总号及各地分号划归当地政府,实行属地管理,于是一家企业被拆散成无数个独立企业。进入市场经济时期,老字号的价值被重新发现,有的企业抢先将老字号注册为商标。按我国的法律体制,商标在同一个类别上具有全国唯一性,但同一个商号却可以在全国为多家企业使用。这就直接造成了商标和商号的冲突,使得原本一家人瞬间变为商场上的竞争对手,典型案例是上海张小泉和杭州张小泉的商标之战。
按照市场通行规则,企业的主商标应当与商号一致,这样有利于品牌的推广与维护,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普通消费者并不能分清商标与商号的区别,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比如南京冠生园使用陈年馅做月饼,致使上海冠生园被无辜牵连。
傍名牌者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将他人知名商标注册为商号使用,以误导消费者。老字号企业显然不是傍名牌者,其字号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形成了品牌特色。在“狗不理”官司中,济南天丰园饭店自1943年开始使用“狗不理”字号,至今已在济南人中树立了牢固的品牌形象。如果禁止其继续使用“狗不理”字号,不仅将给天丰园饭店带来巨大损失,还将造成济南人的心理缺憾。再者,老字号本来就是社会的共同资源,不能因为被一家企业注册成商标后,就排斥其他企业使用,这也有悖于公正。所以,围绕老字号出现的商标与商号的冲突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冲突,不能仅以法律的名义简单处理。
目前,围绕老字号产生的商标与商号发生冲突,基本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像天津“狗不理”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禁止济南天丰园饭店使用“狗不理”字样,这也是绝大多数取得商标权的老字号企业共同的想法。然而,结果并不像商标持有人所希望的那样,法院基本认定为互不侵权,可以各自使用商标和字号。漫长的诉讼最终等来的依旧是保持现状。
其实,商标使用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己使用,二是许可他人使用。许可使用可以借助他人之力迅速将商标在各地市场进行推广,许可方不必承担异地生产、销售的成本与风险,还可以坐收许可费。而被许可方也可以凭借知名商标的信誉加速市场拓展的力度,从而降低前期投入。这种方式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是双赢,也是商标使用的趋势。
采用许可使用对于老字号企业来说,应当是一条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的好途径,既确保了一些企业继续将老字号作为商号使用的权益,维持了其现有的商誉和市场,同时也给使用老字号注册商标的企业带来额外收益。基于老字号的历史渊源,其商标许可使用方式应当有别于普通的商标许可,应当由老字号企业共同制订商标使用规则,并给予被许可方一定的优惠,这样既顾及了历史渊源,也遵循了现行法律规则,考虑了许可方的实际利益,使各方共同受益。(王瑜)
“狗不理”源于天津,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许多民众的第一感觉是天丰园饭店一定会败诉。然而这一案子并没有那么简单,两家“狗不理”的官司从去年打到现在,从一审打到二审,从服务商标打到商品商标,依旧没有结局。两个“狗不理”的冲突,实质上反映的是商标与商号的冲突,这种情况在我国老字号企业中普遍存在。
老字号企业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其发展历程耐人寻味。以前,一个老字号本是一家企业,但在建国初期的改造中,总号及各地分号划归当地政府,实行属地管理,于是一家企业被拆散成无数个独立企业。进入市场经济时期,老字号的价值被重新发现,有的企业抢先将老字号注册为商标。按我国的法律体制,商标在同一个类别上具有全国唯一性,但同一个商号却可以在全国为多家企业使用。这就直接造成了商标和商号的冲突,使得原本一家人瞬间变为商场上的竞争对手,典型案例是上海张小泉和杭州张小泉的商标之战。
按照市场通行规则,企业的主商标应当与商号一致,这样有利于品牌的推广与维护,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普通消费者并不能分清商标与商号的区别,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比如南京冠生园使用陈年馅做月饼,致使上海冠生园被无辜牵连。
傍名牌者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将他人知名商标注册为商号使用,以误导消费者。老字号企业显然不是傍名牌者,其字号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形成了品牌特色。在“狗不理”官司中,济南天丰园饭店自1943年开始使用“狗不理”字号,至今已在济南人中树立了牢固的品牌形象。如果禁止其继续使用“狗不理”字号,不仅将给天丰园饭店带来巨大损失,还将造成济南人的心理缺憾。再者,老字号本来就是社会的共同资源,不能因为被一家企业注册成商标后,就排斥其他企业使用,这也有悖于公正。所以,围绕老字号出现的商标与商号的冲突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冲突,不能仅以法律的名义简单处理。
目前,围绕老字号产生的商标与商号发生冲突,基本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像天津“狗不理”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禁止济南天丰园饭店使用“狗不理”字样,这也是绝大多数取得商标权的老字号企业共同的想法。然而,结果并不像商标持有人所希望的那样,法院基本认定为互不侵权,可以各自使用商标和字号。漫长的诉讼最终等来的依旧是保持现状。
其实,商标使用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己使用,二是许可他人使用。许可使用可以借助他人之力迅速将商标在各地市场进行推广,许可方不必承担异地生产、销售的成本与风险,还可以坐收许可费。而被许可方也可以凭借知名商标的信誉加速市场拓展的力度,从而降低前期投入。这种方式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是双赢,也是商标使用的趋势。
采用许可使用对于老字号企业来说,应当是一条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的好途径,既确保了一些企业继续将老字号作为商号使用的权益,维持了其现有的商誉和市场,同时也给使用老字号注册商标的企业带来额外收益。基于老字号的历史渊源,其商标许可使用方式应当有别于普通的商标许可,应当由老字号企业共同制订商标使用规则,并给予被许可方一定的优惠,这样既顾及了历史渊源,也遵循了现行法律规则,考虑了许可方的实际利益,使各方共同受益。(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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