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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产业是我国传统而又成熟的技术行业,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科研开发模式、竞争体系、战略架构和服务机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逐渐增强,知识产权新竞争模式在整体的经济竞争模式中逐渐占据较大份额,同时世界范围的知识产权竞争在农机行业也初现端倪。不得不承认的是,随着知识产权新竞争模式的不断演变,中国农机产业传统的竞争模式已经无法抵御外资大型农机行业霸主强大的知识产权竞争攻势。
面对上述挑战,中国的农机产业做出了相应战略调整:一方面是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变,即企业生产能力的竞争转向生产能力乘以经营能力的竞争,由面向国内市场的竞争转向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则是科研模式的转变,即由企业自主开发为主的竞争转向产、学、研结合的竞争。
面对上述挑战,中国的农机产业做出了相应战略调整:一方面是生产经营模式的转变,即企业生产能力的竞争转向生产能力乘以经营能力的竞争,由面向国内市场的竞争转向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则是科研模式的转变,即由企业自主开发为主的竞争转向产、学、研结合的竞争。
其中,科研模式的上述转变,为国内农机企业在知识产权竞争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科研模式的转变也必然带来大量的可专利技术的产生,那么如何对这些技术加以专利保护呢?在专利保护的过程中应该如何进行保护呢?借此机会,笔者谈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理解,与农机行业的各位同仁进行简单交流。
专利保护要从“心”开始
大家可能会好奇,为什么谈到专利保护要从谈“心”开始呢?从“心”开始,说白了,强调的是一种主观的关注及重视的态度,这是任何一个企业打好农机专利保护战的关键。
对于企业而言,要真正地认识到专利保护对企业长期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才会从科研目标制定、研究进程、经营目标策划、销售战略制定和实现、资金统筹管理的整个体系、环节上给予专利保护总体的协调和保证,从而在整体上保证在专利保护过程中的技术支持、资金支持和专利保护运作支持。
专利保护要从“早”做起
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的先申请制——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所以企业如果有可专利的技术一定切记要早作准备,尽早启动专利申请工作。
从“早”做起,可以抢占先机,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技术作为后续他人递交申请的对比文件,而不是由于延误时机使得别人递交的申请涉及的技术内容成为自己申请的对比文件。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丧失新颖性而得不到专利权,或被迫由于创造性问题而不得不缩小保护范围。
如何才能把握好适宜的申请时机呢?一般应选择具备如下条件时启动申请工作:设计完成后且可以确定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时。这样就可以在保证专利技术完整且可做到充分公开的同时抢占先机。在此基础上所进行的后续改进技术可进一步提出申请。(中国农机化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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