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近日,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下称正午阳光公司)因认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人寿公司)通过“太平人寿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跟着〈欢乐颂〉五美选保险》一文侵犯其合法权益,将太平人寿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正午阳光公司诉称,太平人寿公司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在其5类保险产品上分别搭载电视剧《欢乐颂》五位人物角色等相关内容,并配以清晰人物剧照。上述内容发布时正值《欢乐颂》热播,导致公众误认为正午阳光公司与太平人寿公司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使太平人寿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构成商业攀附,致使正午阳光公司丧失了原有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正午阳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太平人寿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上述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8.075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