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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 在与王老吉的官司中,加多宝又败一局,7月19日,广药集团控股的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广东高院对王老吉加多宝“配方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就王老吉与加多宝凉茶配方宣传侵权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即加多宝停止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赔偿广药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500万元。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及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诉加多宝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纠纷一案的二审判决书,被告广东加多宝及加多宝中国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然而,这并不代表该案终了。加多宝方面今日表示对法院判决不服,认为广药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拥有王老吉凉茶秘方,并称将依法申请再审。
王老吉:加多宝散布虚伪事实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就王老吉与加多宝凉茶配方宣传侵权案做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即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与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赔偿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
根据判决书,广药集团起诉称自身拥有传承自百年王老吉凉茶的独家秘方。广药认为,广东加多宝和加多宝中国借助王老吉后人的所谓声明通过媒体大肆宣传炒作,以制造其独家拥有正宗王老吉祖传凉茶秘方的假象,来否定原告正宗配方;
同时,广药还认为加多宝方面通过散布所谓广药集团不拥有正宗王老吉秘方的虚伪事实,来诋毁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严重侵害了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的合法权益,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加多宝:王老吉无有效证据
对于王老吉的指控,加多宝今日对新浪财经回应称,根据历史资料,1956年公私合营赎买对象仅是生产资料,不包括秘方等无形资产,广药称其通过公私合营获得王老吉凉茶秘方,但未提供有效证据。
加多宝秉承凉茶创始人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独家传授的正宗配方,一直独立生产并自主经营凉茶产品,独家拥有产品配方权和生产经营权。并且,法院在审判中也承认了王健仪作为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的身份及其正宗凉茶传承人的身份。
加多宝同时认为,加多宝独家、合法使用正宗王泽邦凉茶秘方,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不构成虚假宣传。加多宝将依法申请再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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