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关注司法审判

即是关注我们自身的生存价值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360拦截hao123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判赔50万

发布时间:2014-06-20 来源:网易新闻 作者:李婧
标签: 360 hao123
字号: +-
563

        6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360拦截网民下载安装及使用百度hao123一案进行一审判决。根据法院判决,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需立刻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百度经济损失以及相关支出费用共计50万元。 

        hao123是百度旗下导航网站。百度发现,奇虎公司利用其安全卫士干扰用户安装、使用hao123网址导航站,诱导用户安装被告自己的hao360网址导航站。当捆绑有hao123桌面版的软件在安装时,360安全卫士以存在静默安装软件为由拦截,但当用户单纯安装hao123桌面版软件时,也会被360安全卫士以静默安装为由拦截。当用户将浏览器主页设置为hao123后,360安全卫士弹窗诱导用户修改并锁定主页为hao360,即使用户取消锁定,将主页修改为hao123时,360安全卫士立即阻止用户修改。 

        针对这些行为,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奇虎360告上法庭,要求360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北京市一中院判决认为,奇虎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据统计,北京一中院自2010年至2013年所审结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共计110件,其中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占全部案件数的30%。北京市一中院经调研认为,除了通过网络发布诋毁他人商誉、虚假宣传这类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领域延伸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还主要体现在因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引发纠纷、互联网企业同类产品互相干扰和涉及垂直搜索、搜索引擎的ROBOTS协议等新兴技术手段或经营模式上。 

        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审判一庭庭长崔学锋介绍说,通过该院在审理中发现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纠纷存在四方面突出问题:第一,重复侵权情况较为严重。部分早已被法院判决认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仍在持续出现。甚至还出现了某些互联网企业重复实施相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形。第二,从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的情况频发。在部分案件中作为原告的互联网企业,随后成为了同类案件的被告,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第三,互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多。近期,个别互联网企业之间互相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状况有所增加,此类“以牙还牙”的状况,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混乱程度。第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型表现形式不断涌现。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互联网领域迎来了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等一系列技术变革,同时互联网企业的经营模式也时刻发生着变化,由此催生了一批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手段,使得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日趋多样化。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