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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在国际儿童图书节到来之际,4月1日,本网从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儿童悦读文学》被指抄袭《儿童文学》涉嫌不正当竞争,该书的出版发行和销售方被《儿童文学》的出版商诉上法庭。据悉,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团中央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诉称,自2009年9月起,市场上出现了与该社出版发行的创刊于1963年的著名杂志《儿童文学》在封面、包装和内容方面相似的《儿童悦读文学》一书,且《儿童悦读文学》中的部分文章也抄自《儿童文学》。原告称,他们曾与文章作者联系,得知《儿童悦读文学》并未取得作者的授权,也没有向作者支付稿酬。现原告的许多经销商和读者均误以为该书仍是原告出版发行的《儿童文学》,遂开始征订,造成原告《儿童文学》销量锐减。
原告称,该书的出版发行和销售方哈尔滨出版社、武汉大公图书有限公司、武汉市春秋书店、北京百味斋书刊发行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故将四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儿童悦读文学》的出版发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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