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e龙状告离职职员带走商业秘密起诉索赔5.3万元

发布时间:2007-08-17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王悦
字号: +-
563
        以旅游信息咨询和酒店预定等业务而闻名“e龙”最近有了点麻烦。公司的一个职工在离职时带走了公司大量的商业信息,由于这些信息都是“e龙”公司的商业秘密,使得他们蒙受了经济损失。为此,“e龙”公司将其原职工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5万多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8月17日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e龙”公司在诉状中称,杨某原本是其公司技术部程序员,负责技术安全。杨某于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在公司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先后多次登陆公司电脑系统内的主数据库,下载大量的商业信息,信息内容包括了客户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入住酒店名称及价格等,下载内容已经占到公司同期商业信息总量的80%以上,杨某将上述信息复制到笔记本电脑上带离公司并复制到自己的台式电脑上。经原告委托,信息产业部下属知识产权鉴定中心对杨某下载信息进行鉴定,结论为上述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为了弥补杨某的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避免类似时间的发生,“e龙”公司现在已经对电脑保密系统采取了一系列变更和升级的补救措施。

  “e龙”公司认为,杨某违反公司保密协议非法下载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并保存,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影响,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已构成了侵权,故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杨某停止侵权行为,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000元。(作者 王悦)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