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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金庸小说改编网游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令广州游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游爱公司)等3家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畅游公司)经济损失35万余元。
原告畅游公司诉称,其于2013年斥资千万元从金庸处获得《天龙八部》《鹿鼎记》等11部小说的手机游戏改编权,并先后发布多款相关游戏。游爱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的移动端网络游戏《幻想江湖》中大量使用了《鹿鼎记》《天龙八部》的故事情节、人物姓名及道具名称,并从中获利,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游爱公司等答辩称,被诉游戏未侵犯金庸文字作品及畅游公司相关游戏的著作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游戏《幻想江湖》中“双双被绑架,小宝营救”“铁面喜欢阿紫”等情节、人物与金庸小说《鹿鼎记》《天龙八部》中相关内容构成实质性相似。这些内容已经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侵犯了畅游公司的改编权,遂判令游爱公司等3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畅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5万余元。
原告畅游公司诉称,其于2013年斥资千万元从金庸处获得《天龙八部》《鹿鼎记》等11部小说的手机游戏改编权,并先后发布多款相关游戏。游爱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的移动端网络游戏《幻想江湖》中大量使用了《鹿鼎记》《天龙八部》的故事情节、人物姓名及道具名称,并从中获利,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游爱公司等答辩称,被诉游戏未侵犯金庸文字作品及畅游公司相关游戏的著作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游戏《幻想江湖》中“双双被绑架,小宝营救”“铁面喜欢阿紫”等情节、人物与金庸小说《鹿鼎记》《天龙八部》中相关内容构成实质性相似。这些内容已经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侵犯了畅游公司的改编权,遂判令游爱公司等3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畅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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