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关注司法审判

即是关注我们自身的生存价值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照片未经许可印上银行卡经法院调解原被告达和解

发布时间:2014-11-0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作者:邹征优,胡显耀
字号: +-
563
        近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池晓虹诉江西某银行侵害138滕王阁夜景摄影作品复制权一案,池晓虹与银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池晓虹向南昌高新法院撤回起诉。 

        2008年8月,池晓虹拍摄获得滕王阁夜景摄影作品一幅,因该作品质量较高,曾作为中国邮政的邮票图案公开发行。2014年1月,池晓虹获知自己的滕王阁夜景摄影作品已被银行用于制作带芯片的银行卡,立刻从该银行的储蓄网点申办印有该图片的银行卡一张,银行卡到手后,池晓虹又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不当裁剪。池晓虹经与银行交涉无果,以作品复制权受到侵害、作品形象受到影响为由,于2014年7月向南昌高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销毁印有滕王阁夜景摄影作品的银行卡,在相关媒体刊登道歉声明。该案经南昌高新法院审理,池晓虹与银行达成和解。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