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关注司法审判

即是关注我们自身的生存价值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朱建君侵犯著作权、罗明勇等13人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发布时间:2014-04-2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admin
字号: +-
563
  案件事实:2011年10月,罗明勇、宁传银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共谋成立一个统一供货、统一进价、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分红销售非法复制CFA教材(注:CFA是“注册金融分析师”或“特许金融分析师”的简称,是国际公认的金融证券业最高认证书)的团伙。截至案发,朱建君将非法印制的CFA教材共2万余套销售给罗明勇等人,销售金额共计100余万元。2012年1月至3月,该团伙销售非法复制的CFA教材违法所得共计130余万元。2012年7月,公安机关在罗明勇租赁的仓库内查获盗版的CFA教材25000本。

  另查明,宁传银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非法复制销售ACCA教材(注:ACCA指“国际注册会计师”,是全球最权威的财会金融领域的证书之一)。截至案发,宁传银共销售非法复制的ACCA教材100余本,非法获利2500余元。公安机关查获宁传银尚未销售的非法复制的ACCA教材521本。

  诉讼过程:2012年6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立案侦查。2012年8月22日、9月19日,14名涉案人员经杨浦区检察院批准,分别被执行逮捕。11月22日,本案由杨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3年2月1日,杨浦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朱建君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罗明勇等13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7万元至3.5万元不等。此判决为生效判决。

  评析意见:本案是近年来上海市查获的一起最大的盗版教材案。朱建君、罗明勇等14人形成了一个统一供货、统一进价、统一售价、统一分红的销售非法复制注册金融分析师和国际注册会计师教材的团伙。该团伙涉案人员众多,成员间分工严密、关系复杂,取证十分困难。

  典型意义在于,针对目前知识产权犯罪处于多发态势,而且犯罪手法不断变换,不法分子对付刑事打击能力也在增强的特点,一些地方检察机关组建专业队伍或成立专门机构,加强了对此类案件的办理。本案办理中,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充分利用专业办案机制的优势,就电子证据固定、线下证据补强等提出意见,积极引导侦查,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夯实了基础。

评论

在线咨询